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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医疗的最低技术标准和建议康复医疗的最低技术标准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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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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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急医疗队

最低技术标准和建议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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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版权:Paula Bronstein/IFRC

设计和布局:Inis Communications - www.iniscommunication.com 印刷地:法国

(3)

应急医疗队

最低技术标准和建议

(4)

目录

前言. . . .iv

致谢. . . .1

执行摘要. . . .3

1. 背景和范围 . . . 6

2. 紧急响应中的康复工作 . . . 9

3. 技术标准和建议 . . . 10

3.1 康复工作 . . . 10

3.2 专业康复医疗队 . . . 14

3.3 二级设施和康复 . . . 15

3.4 康复设备和耗材 . . . 16

3.5 野战医院无障碍设施和康复空间 . . . 21

3.6 患者管理的注意事项 . . . 23

3.7 构建康复能力 . . . 28

3.8 信息管理 . . . 28

3.9 紧急响应研究. . . . 29

4. 疫情暴发应对时的康复 . . . 30

5. 准备本文件的程序和方法. . . . 31

词汇表 . . . 32

参考文献. . . . 35

附件 1. 野战医院无障碍设施的尺寸和梯度 . . . 38

附件 2. 不同类型医疗队的康复服务概述及出院考虑. . . . 39

附件 3. 应急医疗队康复转诊表示例. . . . 41

附件 4. 资料来源 . . . 42

附件 5. 参与本文件制定的外部专家和世界卫生组织工作人员 . . . 43

(5)

表格

表 1. 应急医疗队的康复技术标准概述及其合格证明. . . . 4

表 2. 专业康复医疗队的技术标准概述及其合格证明. . . . 5

表 3. 世界卫生组织对应急医疗队的分类. . . . 7

表 4. 2 类和 3 类应急医疗队认证所需的最低康复设备和耗材要求. . . . 17

表 5. 推荐 2 类和 3 类应急医疗队使用的康复设备和耗材 . . . 18

表 6. 推荐 1 类应急医疗队使用的康复设备和耗材 . . . 19

表 7. 专业康复医疗队认证所需的最低设备要求. . . . 19

表 8. 救治脊髓损伤患者的应急医疗队需增加的设备和消耗品 . . . 20

表 9. 在紧急状态下常见严重创伤性损害和原有残疾的康复的注意事项 . . . 24

图 图 1. 突发性灾害中康复负担随时间的变化趋势. . . . 13

图 2. 应急医疗队康复转诊路径 . . . 26

(6)

前言

突发事件,特别是突发性的灾难,会引发创伤性伤害病例数目的激增,为卫生系统带来负 担并导致灾难受害者遗留残疾陪伴终身。很多突发事件发生时医疗和康复医疗设施有限,

在此情况下为受灾群众提供救助颇具挑战性。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主导的应急医疗队(Emergency Medical Team, EMT)项目通过确保国内和国际医疗 队快速、专业、在良好的协调机制下有效地开展医疗应急工作,为受灾群众提供支持。

康复医疗已被纳入至《突发性灾难外国医疗队分类和最低标准》文件并已成为其中的一项 重要的内容,这说明康复医疗已日益成为医疗应急工作和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服务中必 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1)。本文件首次清晰地列出康复医疗的标准,为建立或加强此领域应急 医疗队的建设提供指导。

早期的康复医疗对躯体功能恢复的重要性已有文献记载。康复医疗的需求一般在应急医疗 队完成短期紧急援助任务离开后仍将持续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因此必须与当地相关的医疗 服务机构建立紧密的、可持续的合作关系。医疗应急工作为重建受损的卫生系统和建设当 地康复医疗能力提供了契机。

本文件强调了医疗应急工作与当地实际情况相结合并尽最大可能开展培训和提供指导的重 要性。文件所述的最低标准和建议将使患者更快地获得适当的康复医疗服务和确保相关设 施的正确使用,促进应急医疗队和当地卫生机构之间更好地交接。

本文件的编制是经由世界卫生组织和来自全球各国康复医疗领域的专家充分研究和讨论,

共同合作完成的。尽管如此,该技术指导文件应与其它相关的最低技术标准指导性文件一 样,应该随着时间的推移、使用者的实践总结、服务接受者及医务人员的体验和相关证据 而予以修订,使它不断更新并具有生命力。

我要衷心感谢本文件的所有参与者,包括正式工作组和通过非正式渠道提供意见的人员。

最后,我要感谢 Jody-Anne Mills 在这份文件从构思到最后出版的过程中给予的指导;这确 实是一个重大的成果。

Ian Norton 应急医疗队干事 应急管理和运营 世界卫生组织,日内瓦

(7)

致谢

世界卫生组织对本文件制定过程中对其作出贡献的所有个人、组织和专业团体表示感谢。

特别感谢完成此项目的工作组。

工作组

CBM

Valerie Scherrer

国际红十字会 (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the Red Cross, ICRC) Barbara Rau

Michael Rechsteiner/Claude Tardif 国际助残组织

Peter Skelton 世界卫生组织 Jody-Anne Mills 独立参与者 Julian Clausse James Gosney, Jr Geraldine Jacquemin Fiona Stephenson

世界卫生组织审稿人

Alarcos Cieza, Robert Holden, Ian Norton, Bronte Martin 和 Flavio Salio.

外部审稿人

Esha Thapa Dhungana, Filipinas G Ganchoon, Oliver Hagon, Diana Hiscock, Fary Khan, Ilan Kel- man, Karen Livingstone, Nelson Olim, Steve Mannion, Angel Vicario Merino, Colleen O’Connell, Nelson Olim, Tony Redmond, Aleema Shivji, Michiel Steenbeek, Harald Veen 和 Joan Wilson.

(8)

审查组织

国际理疗与康复医学学会 (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Physical and Rehabilitation Medicine, ISPRM) 国际假肢矫形学会 (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Prosthetics and Orthotics, ISPO)

国际脊柱学会 (International Spinal Cord Society, ISCoS) 国际康复协会 (Rehabilitation International, RI)

世界理疗联合会 (World Confederation for Physical Therapy, WCPT)

世界职业病治疗师联合会 (World Federation of Occupational Therapists, WFOT)

行政支持

Rita Appiah

资金来源

西班牙外交与合作部为本文件的制定和出版提供了资金支持。

(9)

执行摘要

本文件是是基于近期大规模突发事件应对中的康复医疗方面的经验总结和已发表相关的数 据,由世界卫生组织发起并召集康复医疗领域专家工作组和外部顾问联合编制完成。突发 事件中康复医疗的最低标准日后将会成为《突发性灾害中外国医疗队分类和最低标准》一 系列出版物当中的一部分 (1)。本文件的目的是在特定的协调机制内建立或加强应急医疗 队(以前称为“外国医疗队”)的康复医疗能力。文件中列出的标准和建议将确保国家和 国际应急医疗队将会更好地保护患者,使并发症以及接踵而至的功能缺陷远离患者,并确 保应急医疗队离开受灾地区后患者仍然可继续获得延续性的治疗以及照顾。

本文件给出了应急医疗队有关人力资源、现场医疗环境、康复设备以及耗材和信息管理的 最低标准。此标准要求:

• 在执行应急医疗工作初始阶段时每 20 张床位至少配备一名康复专业人员,可根据病例 数和当地康复能力进一步征聘;

• 针对特定目的的康复医疗,为所有第 3 类应急医疗队分配至少 12 平方米的空间;

• 根据应急医疗队的类型为其配备必要的康复医疗设备和相关耗材。

建议应急医疗队的实际配备可优于本文件中概述的最低标准;本文也包括相关的补充建 议。所有经过质量认证的国际应急医疗队都必须采用康复医疗的最低技术标准,并且在认 证的过程当中,必须提供相关的实质性的证据,证明队伍遵守本文提出的康复医疗最低标 准。如有必要,应急医疗队可通过接受相关的辅导以及培训,使队伍达到文件所说的康复 医疗最低标准。

(10)

1. 应急医疗队的康复医疗技术标准概述及其相关文件证明

1 2 3 页码 队伍配置建议固定或移动的 1 类应急医疗队至少 具备能够提供基本门诊康复服务的能 力。

最低技术标准 应急医疗队伍应至少保证每 20 张床位配备一名康复专业人员,并可根据需要增 加人数。

12 不适用。质量认证所需展示的相关文件能提供部署的康复专业人员名单,其数量足以在医 疗队预定逗留时间内保证每 20 张床位至少配备1名人员(应公布床位数) 设备和耗材建议1类应急医疗队按照推荐的康复设 备清单进行部署。最低技术标准 应急医疗队伍应至少配备表 4 所列的最低限度的康复设备和耗材,其数量至少能 保证可以自给自足两个星期。或者,可以提供与其他应急医疗队或组织签署的有 关部署条款的书面协议。

16–22 不适用。质量认证所需展示的相关文件能提供所有基本的康复设备和耗材,或者提供与其 他应急医疗队或组织签署的有关部署条款的书面协议。 野战医院的康复医疗 空间不适用。建议分配康复医疗空间,特别是计划逗 留时间 3 个星期或以上的 2 类医疗队。最低技术标准 应急医疗队伍应在其设施内至少分配 12 平方米的康复空间。

21 不适用。不适用。质量认证所需展示的相关文件展示的 相关文件应急医疗队伍可以提供至少 12 平方米的帐篷,并在其现场医院的 蓝图中显示住宿空间 突发事件应对中的康 复研究最低技术标准 如果应急医疗队伍在执行任务期间开展研究工作并且涉及到人类作为研究对象参与其中,队伍必须保证所有研究程序符合 并遵守相关专业、组织以及当地的伦理标准、规定及要求。

29 质量认证所需展示的相关文件就此最低技术标准,应急医疗队伍无须进行任何展示。如果应急医疗队伍在执行任务期间开 展研究工作,队伍需提供伦理批准证明文件和所有研究参与者(如适用)与相关医疗机构签署的知情同意书。

(11)

2. 康复专科医疗队的技术标准概述及质量认证所需展示的相关文件

康复专科医疗队页码 队伍配置最低技术标准 每个专业康复医疗队至少包括 3 名康复专业人员。 团队应该是多学科的,包括至少1名物理治疗师和其他康复专业人员(职业疗法、理疗法和/或康复护理专业)

14 质量认证所需展示的相关文件 团队可提供一份可用于快速调配的专业人员名单(≥3人),其中至少包括 2 名康复专业人员(其中之一为理疗专业) 资格和经验最低技术标准 专业康复医疗队的康复专业人员至少拥有各自学科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并且至少具备 3 年及以上处理创伤的康复经验。 至少有一名队员(最好是队长)具有突发事件应对的经验,而所有队员接受过在严峻环境下工作的培训。

14 质量认证所需展示的相关文件团队能够提供专业资格证的复印件以及至少3年损伤康复的临床经验的声明。 康复设备最低技术标准 专业康复医疗队应该具备快速提供表 7 所列设备的能力。15 质量认证所需展示的相关文件团队可以提供表 7 所列康复设备的库存,或者提供医疗队在事件中部署时快速安排设备(包 括财政和后勤能力)的证明文件。 逗留时间最低技术标准 加入应急医疗队的团队应该至少保证达到该类应急医疗队逗留的最短时间(23周,34-6周)。加入当地机构的团队应该 计划至少逗留1个月的时间。

15 质量认证所需展示的相关文件团队应该声明其计划逗留的时间(不短于3周),以便部署时与应急医疗队或当地机构进行合 理安排。

(12)

1. 背景和范围

越来越多的医疗队参与应急医疗工作,反映了人道主义救援的良好意愿 (1)。然而,应急医 疗队i 的涌入对协调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例如在应对海地地震紧急情况的应急医疗工作 当中,充分地体现了需要加强与提高应急响应的能力以及专业化和标准化水平的重要性 和必要性。《突发性灾害中外国医疗队分类和最低标准》文件(以下称为应急医疗队分类 和最低标准文件)(1) 通过为打算提供应急医疗援助的医疗队伍,根据队伍的类别(1类、

2类、3类或特殊专业医疗队伍)(见表2),提出了对队伍能力的基本要求,已经成为确保应 急医疗队伍工作质量以及有效协调应急医疗队伍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紧急情况下创伤性伤害的数量和可能出现的慢性病病情恶化的情况将会对受灾国家 的卫生部门及医疗和康复医疗的基础设施造成一定的压力,并且在未来可能给受灾国家 遗留应对居民残疾方面的工作负担 (2, 3)。应急医疗队分类和最低标准文件认为“康复医疗 是正常医疗服务中创伤救护体系的核心功能之一,因此,应急医疗队应该有为经历突 发性灾难后的病人提供针对康复医疗服务的相关计划”。事实上,康复医疗作为应急医 疗的一 个 重要组成部分,在优化手术、患者愈后效果及其随后的生活质量方面都有很好的

证据 (4-7)。在加速康复和促进恢复工作和生活能力方面,康复医疗的临床和社会成本效

果是应急医疗工作中需考虑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其中有效利用资源至关重要 (6, 8-10)。然 而,以前的应急医疗工作中显然缺乏足够的康复医疗能力,往往对受影响的个人、家庭和 社区造成毁灭性的后果 (5, 7, 11)。应急医疗队的康复医疗最低技术标准,对于解决这一 问题和支持重要的国际残疾政策至关重要;它们符合“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12),

其中规定残疾人有权获得与健康和保健有关的康复服务。此外,上述的康复医疗最低技 术标准将有助于实现世界卫生组织 2014-2021年“全球残疾人行动计划”的目标:消除障 碍、提高获得医疗服务和项目的机会 (13)。

由于整个康复疗程的时间通常会超出应急医疗队在受灾国家开展应急医疗工作的时限,因 此本文件的标准和建议强调了加强利用当地服务提供者持续治疗(包括提供辅助装置), 以及为长期或永久性残疾患者提供社会支持的重要性。在受突发性灾难影响地区长驻且富 有能力建设经验的相关组织与机构,通常最有利于在应急过程和灾后援建工作中支持不堪 重负的相关医疗服务。提高当地相关康复医疗能力是制止中低收入国家残疾和贫困永久循 环的必要策略和方法 (14, 15)。

i 以前的“外国医疗队”于2015年正式更名为“应急医疗队”,以反映应对紧急情况的队伍可以是国内的,也可是国 际的。

(13)

本文件中概述的最低技术标准和建议,旨在提高应急医疗队在应急工作中提供康复医疗服 务的可预测性、标准化和效率。应急医疗援助任务的派遣应严格地符合受灾地区的需求,

支持当地现有的医疗服务提供者的工作或提供设施方面的援助,并反映紧急状态中受灾当 地流行病学的有关情况 (1, 16)。虽然对国际医疗队和康复医疗的需求在不同的应急工作环 境中会有一定的差别,但康复医疗在整个应急救援工作当中仍然是一个必不可少的元素,

特别是当一波创伤性损伤或疾病广泛传播发生后可能会出现残疾时,更加能够体现康复医 疗在应急医疗援助工作中的重要性 (2)。

3. 世界卫生组织应急医疗队的分类

类别 说明 能力 最短逗留天数

1 移动 移动门诊医疗队:可访问偏远地区的小 社区。

每天>50例门诊病人 2 周 1 固定 有或没有帐篷结构的门诊设施。 每天>100例门诊病人 2 周 2 有能施行手术的住院设施。 每天>100 例门诊病人

和 20 例住院病人 7 宗大型或 15 宗小型 手术

3 周

3 具备病人转诊治疗能力、住院设施,可开 展手术和重症治疗。

每天>100 例门诊病人 和 40 例住院病人,包 括 4-6 个重症监护病床 15 宗大型或30宗小型 手术

4–6 周

特种专业医疗 团队

可以加入当地医疗救护机构或为应急医疗 队提供辅助的特种专业医疗。

不确定 不确定

(14)

范围

本指导文件扩展了应急医疗队分类和最低标准文件中提出的应急医疗救援的最低康复医疗 标准。这些标准适用于突发性灾难,如地震,其特征是出现大量的严重的急性创伤性损伤 和相关的卫生需求激增。与之相比,在复杂或战争冲突紧急事件中的伤害、疾病和康复医 疗的需求模式可能存在差异,但上述标准也同样适用。康复在传染病暴发应急医疗援助中 的作用是多种多样的,将会在技术标准末尾部分作专门叙述(第31页)。

由于在应急医疗援助中对精神卫生服务的广泛需求,以及社会心理健康对个人和社区良好 状态的显著影响,将为这一主题专门撰写一份单独的应急医疗队指导文件。本文件中的这 些标准,针对的是残疾服务的实际可及性和康复出院条件的服务提供方面的问题。在《世 界卫生组织关于残疾和突发健康风险管理的指导说明》(7) 及其它出版物中,对应急医疗 工作中的残疾问题有更充分地论述。应急医疗队的协调和到达程序对根据与东道国的现有 协议提供医疗服务的组织,以及那些正在增派人手以应对应急医疗工作中激增的需求的组 织不一定适用。

本指导文件的主要目的是为已有的和未来的国际和国内的应急医疗队提供信息。它也与以 下组织相关:

• 包括国际和非政府组织在内的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和服务提供者;

• 包括受影响国家卫生部门在内的应急医疗队协调者;

• 康复专业注册机构和协会、捐助者和全球康复社区。

(15)

2. 应急医疗工作中的康复医疗

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世界残疾问题报告》(17) 将康复定义为:“帮助经历或可能经历残疾 的个人在所处环境中实现和保持最佳功能的一套措施”(第96页)。康复的目标是实现身 体功能、结构、活动、参与以及环境和个人因素的相互统一。这一定义与《国际功能、

残疾和健康分类》(17) 相一致,其中提出了功能和残疾的概念框架,而残疾被认为是损伤 与环境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对康复和残疾概念的正确理解不仅对康复人员重要,对所有 参与患者医疗救治的人都很重要。这一理解意味着需要为实现和保持患者的最佳功能和独 立性而向患者提供援助,这在紧急情况下可能涉及治疗的机制,例如在安全情况下尽早动 员患者积极参与自我保健、保护身体结构以防止并发症、以及培育自我管理和决策技能 (17)。这些活动需要多学科小组的参与。

紧急情况往往导致基础设施损坏和卫生系统中断,并且经常发生在偏远的本就缺少医疗卫 生服务的地区。在许多情况下,人们流离失所或居住在临时避难所,对有伤残的人,特别 是行动不便的伤残者,能提供的设施非常有限。社会和文化障碍可能会进一步加剧残疾的 程度。在紧急情况下,获得必要的后续护理并在出院后回归社区可能尤成问题 (11,19)。康 复专业人员能很好地应对这些挑战,为患者救治增加相当大的价值。此外,通过协助出院 规划和找到能继续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当地医疗机构,康复专业人员可以帮助应急医疗队 确保恰当和高效的患者流动。

(16)

3. 技术标准和建议

技术标准反映了应急医疗队以挽救生命、预防损伤和相关残疾发生为优先任务。它们承认 持续疗护、转诊到当地服务机构和加强当地服务机构对患者愈后的重要性。下文描述了应 急医疗队中康复医疗的最低技术标准和建议,并提出了实施建议和理由。这里的最低技术 标准已经通过同行评审的确认,所提出的建议是为了进一步改善应急医疗队的表现以满足 患者的需要。

3.1 康复工作者队伍

过往的应急医疗工作中的一个问题是,应急医疗队中不仅缺乏康复专业人员,而且同时也 缺乏与外科和医疗成员之间的协调机制,这偏离了以患者为中心的宗旨。本文描述康复的 有关标准强调了在应急医疗工作的最初阶段 (7, 22, 23) 就引入康复专业人员ii 以及与受影响 地区的常驻服务机构合作的重要性 (21)。

在应急医疗工作紧急阶段可能会面对更多样化的损伤和疾病病例,在此阶段加入应急医疗 队的康复专业医疗人员,需要确保他们应该有足够的创伤和康复医疗经验。随着截肢和脊 髓损伤临床治疗专业化欠缺而造成的影响不断扩大,专业康复医疗技能将变得越来越有必 要;因此,应急医疗队应该有计划地纳入具备恰当资格的康复专业医疗人员,以满足卫生 应急紧急阶段后的医疗需要。

作为规划和质量保证的一部分,康复专业医疗人员应在执行外派任务之前接受充分的培 训,以便他们清楚如何开展现场工作并且能使他们的技能可以在严峻的环境中充分发挥作 用。因此,必要时应将他们纳入多学科培训项目 (21, 22, 24-26)。

ii 有关康复专业人员的说明,请参见第34页。

(17)

3.1.1 技能要求

最佳患者服务建议

1. 加入团队的康复专业人员应具有创伤、康复医疗的工作经验和/或经过如何在严峻 环境中开展工作的培训。

2. 康复专业人员应遵守与其母国相同的执业要求(如专业注册和执照),并应在其母 国许可的执业范围内工作。那些来自没有专业认证的国家的人员,可以在东道国卫 生部门批准后,根据应急医疗队临床负责人的指导和授权开展工作 iii

1类:1 类应急医疗队应能够提供基本的康复医疗服务,或能够将患者转诊到适当 的应急医疗队或当地现有的医疗机构。

2 类和 3 类:2 类和 3 类应急医疗队应具有一名或多名康复专业人员,能够自主地 为患者(包括儿科和老年患者)提供康复服务,包括:

• 骨折,包括外固定或牵引;

• 截肢;

• 周围神经损伤;

• 烧伤、移植或皮瓣转移。

2 类和 3 类应急医疗队应能够在等待康复专业人员到来时为获得性脑损伤和脊髓损 伤的患者提供早期康复治疗。

应急医疗队中需要的基本临床康复技能:

• 基本夹板;

• 辅助装置处方装配和训练;

• 肢体定位和病人动员,包括早期动员;

• 对病人及护理者进行日常活动的教育和再培训;

• 提供心理-社会支持,如心理急救 (17);

• 呼吸护理 iv,包括除痰技术。

3. 康复专业人员应主要根据其展示出的基本技能进行部署;然而,在医疗响应的前两 个星期部署的康复专业人员,如果开展专业康复医疗工作,应有两年及以上的临床 工作经验。

4. 鼓励应急医疗队为康复专业人员安排职权范围,并在派遣执行应急医疗工作之前确 定团队角色。

5. 康复医疗工作人员的轮岗由应急医疗队决定;然而,为了能够提供持续的治疗,并 有足够的时间规划交接,建议至少停留 3 周。

6. 应通过指南、操作标准和共同的部署前培训,努力保持不同康复专业人员的治疗方 法的一致性。

iii 引入这项规定是因为一些国家的确缺乏正式专业认证程序,但这并不总是说明该国缺乏有经验和熟练的康复专业人 员。当东道国卫生部不接受没有认证的康复专业人员,或其母国没有足够康复技术的情况下,这些医疗团队应与国 际组织或非政府组织联络,就临时招聘康复专业人员达成协议。

iv 在本文件的上下文中,呼吸护理是指促进肺功能康复的康复干预和呼吸技术。这些技术可能包括呼吸道辅助清理、

增强通气、管理呼吸困难或优化心肺功能和适应性的措施。这些干预应依据专业人员母国的做法进行。

(18)

3.1.2 队伍配置

达到认证要求的最低技术标准

1. 2 类和 3 类应急医疗队每20张床位必须至少配备一名康复专业人员。

最佳患者服务建议

1. 鼓励 2 类和 3 类应急医疗队酌情派遣额外的康复专业人员或招聘当地人员来进一步 加强他们在康复医疗方面的工作能力(见下面的考虑)。

2. 鼓励 1 类应急医疗队考虑把专业康复医疗能力纳入至队伍。

3. 应使用具有相关创伤康复医疗经验的护理人员来增强应急医疗队的康复医疗方面的 工作能力。

派遣额外康复工作人员的考虑

应急阶段:患者数量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递增,特别是在基础设施遭大量破坏或地理位置隔 离的区域,患者出院的安排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进行准备和安排。即使患者病情已稳定也 并不一定能出院,因为他们可能需要接受进一步的住院康复医疗。而对门诊康复医疗的需 求也可能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增加,从而产生额外的和不断变化的服务需求。在应急医疗工 作的紧急阶段应派遣经验丰富的康复专业人员;经验不足的工作人员可以协助有经验的同 事提供额外的支持或可以在应急医疗工作的后期阶段再派遣他们前往执行任务。

患者数量和紧急情况的性质:应急医疗队中康复专业人员的数量和专业方向应当以应急医 疗工作的各阶段的预期需求为基础。患者的流入量和相应的康复医疗需求量在不同的紧急 情况下有不同的模式。康复医疗需求也可能随时间变化而变化,这应该在派遣人员时予以 考虑。图1中的概念模型显示了突发性灾难中康复医疗工作负担的趋势。创伤和非创伤性 应急医疗工作的初始波峰与康复医疗工作量的一个波峰形成互相呼应的情况;而随着并发 症病例数目的上升和患者准备出院,康复医疗工作量在医疗应急紧急期过后会再出现一个 波峰。

(19)

图 1. 突发性灾害中康复负担随时间的变化趋势 (20)

灾难突发

负担

1 周 2 周 3 周 1 月 5 周 6 周 7 周 2 月

现有康复医疗工作能力:应急医疗队的工作不应与当地已有的康复医疗服务重复,而是应 与之衔接合作,这是非常关键的。所以合作时应考虑当地工作人员的技能和经验水平以及 基础设施和设备情况。当本地能力有限时,应急医疗队可以提供补充服务,同时重点放在 建立当地服务能力上。这将不但为患者康复医疗提供有力支持,还将促进在应急医疗队离 开后为有长期需要的患者提供可持续的康复医疗服务 (16, 21)。

3.1.3 多学科合作

最佳患者服务建议

1. 鼓励应急医疗队将康复专业人员充分整合入多学科团队,确保他们参与日常巡诊 和其他会诊。

2. 当活动功能显著受限的患者需要被转诊或出院以及相关后续康复要求的时候,康 复专业人员应参与相关的决定。

3. 执行外派应急医疗任务前的培训应强调多学科合作和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服务。

非必须 创伤

非创伤性急诊 康复

(20)

3.2 专业康复医疗队

专业康复医疗队,是根据东道国卫生部或协调中心的要求,为了增强应急医疗队或当地机 构康复医疗能力并提供专业康复医疗服务,而加入应急医疗队或当地机构的国内或国际医 疗队。其它与康复医疗密切相关的专业医疗队,例如脊髓损伤、烧伤和正畸治疗,在其认 证过程当中,所有涉及康复医疗方面的内容,应参考康复相关的最低技术标准。根据应急 医疗队的分类和最低标准 (1),专业康复医疗队应遵循与应急医疗队相同的指导原则和核心 标准。

关于队伍配置、资格和经验、设备和停留时间的最低技术标准将在下文详述。虽然各队伍 配置的康复医疗工作人员的专业方向可能有所不同,但各队伍至少应该符合第 3.1.1 节中 提出的康复医疗“技能要求”。

在执行外派任务之前,专业医疗队伍应努力与应急医疗队或其将要加入的当地机构进行 沟通,以便确定哪些康复设备和消耗品已经具备,以及目前的需求。除了表7所列的设备 外,专业康复医疗队还应配备表5所列的评估和监测设备,以及专门针对其专业的任何设 备或消耗品(例如夹板设备或用于残肢护理的绷带)。

专业康复医疗队应向应急医疗队协调中心或东道国卫生部申报预定的停留时间(不少于三 周),以便于被派遣到适当的应急医疗队或当地机构;专业康复医疗队应该与他们加入的 应急医疗队一起离开,或与另一个应急医疗队或当地机构一起做出其它安排 (1)。

3.2.1 专业康复医疗队的队伍配置

达到认证要求的最低技术标准

1. 队伍至少由三名康复专业人员组成。

2. 队伍应由多学科成员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物理治疗师以及其他康复学科(作业疗 法、物理医学与康复和/或康复护理)成员。

3.2.2 资格和经验

达到认证要求的最低技术标准

1. 专业康复医疗队中的康复专业人员应至少具有各自学科的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并 至少有三年创伤伤害的康复经验。至少应该有一个团队成员(最好是团队领导)有 医疗应急工作经验,所有团队成员都应该接受过在严峻环境中工作的培训。

(21)

3.2.3 康复设备

达到认证要求的最低技术标准

1. 专业康复医疗队应具备快速提供表 7 所列设备的能力。

3.2.4 停留时间

达到认证要求的最低技术标准

1. 参加应急医疗队工作的专业医疗队伍的最短停留时间应与急医疗队的最短停留 时间相同(2 类为 3 周;3 类为 4-6 周)。加入当地机构的专业医疗队应至少计 划停留一个月。

3.3 二级设施和康复医疗

在开展应急医疗工作中,“二级设施”的概念是指一种为病情稳定的患者提供临时治疗护 理同时为其出院回归社区做准备的住院设施。在紧急事件发生后,直接与事件相关的紧急 手术和医疗服务需求一般会随时间推移逐渐下降,这时可以允许一些应急医疗队将他们的 野战医院转换为二级设施,以确保资源被有效利用。转换为二级设施或专门为此目的派遣 的队伍应与东道国卫生部或协调中心协商,延长在现场的逗留时间,以便当地机构有足够 时间准备持续为病人提供所需的治疗。

二级设施应能提供医疗和护理服务以及支持康复医疗工作的开展,其重点是确保长期伤 患、当地医疗服务提供者和当地康复专业人员在应急医疗队离开后仍能维持相关的医疗服 务并满足受灾当地的医疗需求。这种准备必然要求增加用于康复医疗的空间和人力,而这 需要进行详细规划。在 2015 年尼泊尔地震中,使用了四个二级设施来提供长期支持治疗 和康复医疗服务,它们由野战医院和当地机构构成,多数得到了国际合作伙伴的支持。这 些二级设施维持了几个月的运作(几个当地机构继续作为二级设施运作达一年以上),主 要工作人员是尼泊尔物理治疗师和护士,他们能够帮助那些需要得到持续治疗和社会支持 的病人联系到适宜的当地服务机构。

(22)

3.4 康复医疗设备和耗材

表 4 列出了2 类和 3类应急医疗队的最低康复医疗设备和耗材需求,表 5 和表 6 则是为优

化患者治疗而推荐的康复医疗设备和耗材清单。表4至表6中的设备和耗材清单并不详尽,

也不都是只能用于康复医疗的(有几种设备或耗材被纳入是因为它们对于患者治疗很重 要,但应急医疗队有时不能提供)。因此,医疗队伍应与其它的设备和耗材清单进行交叉 核对,以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表4至表 6 不包括基本的治疗和护理设备,如手套和导管

(我们默认应急医疗队应能提供基本设备)。长期使用的移动装置将在 3.4 节结尾处讨论,

因为是否配备这些设备需要尽早仔细斟酌并考虑到当地服务情况。

表4和表5中的设备和耗材数量是根据应急医疗队分类和最低标准文件 (1) 中规定的 2 类和 3 类应急医疗队的最小床位数量要求估计的(2 类至少 20 张床位,3 类至少40张床位,还有 门诊病人),因此相关信息只是提供相关参考与起指导作用。这一数量应能够让一个应急医 疗队伍自给自足约两个星期。如果一个应急医疗队伍计划超出最小床位数量要求和/或在现 场停留更长时间,设备和耗材的数量应该相应地增加。1 类应急医疗队所需的康复设备和耗 材的数量是随其规模和提供康复治疗的能力以及是作为固定或移动医疗队的状态不同而变 化的,因此没有给出相关数量估计。

当患者出院时,应急医疗队向其提供临时使用的辅助装置(例如拐杖或轮椅)时,建议设 计一个归还机制。当患者不再需要这些装置时可以及时返还,这有助于避免“浪费”。

达到认证要求的最低技术标准

1. 应急医疗队应在执行外派任务时携带符合队伍类型所需的基本设备和耗材(表 4),以便至少在应急医疗工作初始的前 2 周内能够自给自足。或者,应急医疗队 伍应该与一个组织达成书面协议,由该组织在医疗队执行外派任务时迅速提供此 设备。

最佳患者服务建议

1. 鼓励应急医疗队不要依靠其他应急医疗队或东道国提供相关设备(除非有书面协 议)。

2. 康复医疗所需材料应根据预期需要、队伍能力、当地需求和预期病例数仔细选 择。

3. 可长期使用的轮椅、矫形器和假肢,条件允许下应尽量从当地供应商获取;否 则,应急医疗队应寻求东道国卫生部门/协调中心的指引。

4. 应急医疗队应确保设备和耗材的库存量维持在正常水平,并根据病例数和停留时 间计划补充。

(23)

4. 2 类和 3 类应急医疗队认证所需的最低康复设备和耗材要求

项目

数量 备注2 类 (每 20 张床位及门诊病人)

3 类 (每 40 张床位及门诊病人) 住院病人用轮椅24无需为每位患者配备,只在医院内使用。 拐杖(对)成人 20 儿童 10

成人 60 儿童 30

包括额外的橡胶头和前臂支撑拐(最好有)。确保尺寸可调节或 备有包括儿科患者的一系列尺寸。 助行架48考虑配备包括儿科患者的一系列尺寸。 减压床垫 留在医院48床垫应用高密度泡棉制成。泵充气设备(例如变压气垫)不适合 应急医疗队使用,因为存在过度充气或充气不足的危险、电源可 能不稳定或不兼容、且需要维护。 减压床垫不能替代人工减压和更换体位的作用。 预制踝足矫形器鞋尺码 38-45 5 右和 5 鞋尺码 35-40 5 右和 5

鞋尺码 38-45 10 右和 10 鞋尺码 35-40 10 右和 10

考虑配备包括儿科患者的一系列尺寸。 可调节刚性颈托510考虑配备包括儿科患者的一系列尺寸。 熟石膏绷带100200考虑配备一系列尺寸(10-15 厘米最常用)。用于夹板固定和塑 形的充足数量。 石膏切割器11 石膏摊开器11 吊索/带用于临时支撑和抬高上肢。 残肢压迫绷带1020用于上肢和下肢截肢。 管状压迫绷带考虑配备包括儿科患者的一系列尺寸。 压迫绷带考虑配备适用于上下肢的尺寸范围。 激励式肺活量计最好有1 个便携式仪器加上单个患者使 用的吹嘴

(24)

5. 推荐 2 类和 3 类 应急医疗队使用的康复设备和耗材

项目

数量 备注2 类 (每 20 张床位及门诊病人)

3 类 (每 40 张床位及门诊病人) 残肢托板36可以在东道国制作或购买。预制的样板有助于确保设计恰当。 患者移动板(椅到床和床/推车到 床)12 轮椅的抬腿器12包括左右下肢。考虑为轮椅配备各种尺寸。 便携式便桶(淋浴/马桶椅子)12座位中间带大洞的防水椅被用于坐便和淋浴。 适用于出院的轮椅48应符合 ISO7176 标准,不需定制但应适合患者使用。轮椅都应有 坐垫,患者有压疮风险的最好配备减压(高密度泡棉或凝胶)坐 垫。 轮椅的减压垫与轮椅 数量一致

与轮椅 数量一致

减压垫的数量和尺寸根据轮椅配备情况决定。为有压疮风险的患 者准备一些高减压垫(由高密度泡棉和/或凝胶制成)。因存在 过度充气或充气不足的危险,并且需要维护,不推荐使用空气 垫。提供减压垫时应对使用者进行减压技术培训。 用于固定体位的 额外枕头 留在医院 可以补充使用块状和楔状泡棉。抵达现场后可以尝试从东道国获 得额外的枕头。 过床单 留在医院1020不应多个患者共用一个过床单。

(25)

项目

数量 备注2 类 (每 20 张床位及门诊病人)

3 类 (每 40 张床位及门诊病人) 预制腕带和定位夹板 (手掌矫形器)1020考虑配备包括儿科患者的一系列尺寸。 夹板套件 热塑性板材 热风抢 便携式热水器(锅) 尼龙搭扣(粘性钩和非粘性 环) 夹板剪刀 氯丁胶 填料

1 1 考虑一系列热塑性塑料尺寸。确保热风枪与电源兼容。 如果配有具备操作能力的合格专业人员,可以包括动态夹板材 料,例如钩、橡皮筋、尼龙绳。 除上述材料外,康复专业人员还应能够使用以下评估和监测设备: •听诊器 •血压监护仪 •叩诊锤/反射锤 •测角器(适用于大关节测量,可辅助手和手腕测量) •卷尺(适用于测量水肿和一般用途)。

(26)

表 6. 推荐 1 类应急医疗队使用的康复设备和耗材

项目 备注

拐杖(对) 包括额外的橡胶头,考虑配备前臂支撑拐。考虑配备可调节拐杖或包括儿科患 者的一系列尺寸。

可调节的助行架 考虑配备包括儿科患者的一系列尺寸 熟石膏绷带 考虑配备一系列尺寸(10-15 厘米最常用)。

轮椅 应适于在社区中临时使用。尝试与患者安排返还机制。

手杖 包括额外的橡胶附件。确保配备包括儿童的一系列尺寸。 如果长度无法调节,

可用锯切割。

石膏切割器和摊开器

管状压迫绷带 考虑配备包括儿科患者的一系列尺寸。

预制手腕夹板 考虑配备包括儿科患者的一系列尺寸。

预制的踝足矫形器 考虑配备包括儿科患者的一系列尺寸。

可调节颈托 考虑配备包括儿科患者的一系列尺寸。

压迫绷带 考虑配备包括儿科患者的一系列尺寸。

弹力健身带 考虑强度范围。数量足以分发给每位患者。

表 7. 专业康复医疗队认证所需的最低设备要求

项目 数量 备注

拐杖(对) 30 考虑尺寸范围,包括儿童。考虑配备前臂支撑拐。额外的拐杖可 能需要从当地获取或来自团队的库存。

适用于出院的轮椅 10 出院轮椅应该满足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质量标准。考虑配备 可调节的轮椅。额外的轮椅可能需要从当地或团队的库存获取。

减压床垫 4 请参见表 4 的备注。额外的床垫可能需要从当地或团队的库存获 取。

可调节助行架 4 考虑尺寸范围,包括儿童。额外的助行架可能需要从当地或团队 的库存获取。

(27)

表 8. 救治脊髓损伤患者的应急医疗队需增加的设备和消耗品

项目 每位脊髓损伤患者所需数量

( 2 个月)

备注

腹带 1 个/人 考虑尺寸范围。如果需要可根据

当地情况更改。

抗血栓压力袜 3 双/人 考虑尺寸范围。压力适于脊髓损

伤患者。

导尿管 留置导管:4 个/人间歇导管:24-60 个/人 尺寸:女性 12 号,男性 14 号,

儿童 8 号 尿液收集器 尿比重袋:1 个/人

尿收集袋:10 个/人(每周更换)

绑腿尿袋:10 个/人

润滑剂 用于肠道护理和导尿管插入:

250 个独立包装/人,或 2 管/周/人 甘油栓剂 120 个/人

手持镜子 1 个/人 用于预防和监测褥疮和女性间歇

性导尿。

感觉和运动 评估设备

1 个/每支队伍

脊髓损伤患者可以由 2 类或 3 类应急医疗队或加入应急医疗队或当地卫生机构的特种专业医疗团队进行不 同时间阶段的治疗。因为不同类型的团队能力不同,表 8 给出的是每个患者所需的数量。

(28)

提供移动装置的注意事项

许多患者在余生都需要使用矫正设备、假肢或轮椅(这里统称为“移动装置”)。因此这 些装置应该满足使用者的要求和环境条件,提供符合合理生物力学原则的调适、定位和支 持,并且安全、耐用、可负担和在使用国可维护 (27-29)。移动装置的提供应始终与恰当的 躯体康复和训练相配合。因此最好通过当地服务机构提供计划长期使用的移动装置,以便 这些装置能适用于当地环境、并能为患者提供后续的装置维护和/或更换服务。康复专人 员应将需要长期使用移动装置的患者转介给当地服务提供者(根据东道国的执业要求), 并尽早做评估和计划方案(图 2)。如果当地没有所需服务,应急医疗队应寻求东道国卫生 部/协调中心的指引。

有时为了达到伤病患者能够顺利及时出院等目的,有必要使用临时移动装置。在这些情况 下,应尽可能密切配合用户需要配置临时移动装置,也就是说应合身、可以自力推进(如 果患者有能力)、并适用于当地地形。应尽早提前计划提供后续的合适长期装置。

3.5 野战医院无障碍设施和康复医疗空间

为移动性受限的患者改良野战医院或设施,有利于患者、护理者和医疗卫生人员生活及工 作环境。无障碍环境可促进患者恢复自理能力并减少其对护士和护理者的依赖。固定结构 设施的独立移动性和可操作性的必要要求一般也适用于临时设施。有关无障碍物理环境更 详细的指导,见参考文献 (30-32)。

尽管一些康复干预可以在患者有限的病床空间内完成,但是当患者住院达到几天或数周 时,为康复专业人员进行康复治疗和患者移动分配额外的空间,就变得越来越重要。

达到认证要求的最低技术标准

1. 3 类应急医疗队应该在其设施内分配至少 12 平方米的空间用于康复医疗。

(29)

最佳患者服务建议

1. 准备在现场停留 3 周或更长时间的 2 类应急医疗队,应在其工作设施中分配至少 12 平方米的空间用于康复医疗。

2. 所有应急医疗队应努力通过以下措施使其硬件设施的可及性最大化:

总体措施

• 患者通往任何场所(如厕所)的出入路径应当平坦或者是斜坡,地面必须平整或 压实,以便为行动不便者(如使用轮椅或拐杖的人、老年人及孕妇)提供安全独 立的通道。

• 应该至少有一个厕所不区分性别,以允许异性护理者与患者一起进入。

• 所有坡道坡度均应为1: 20,并配有高度为 85-95 厘米的扶手(根据人群平均身高 调整)。

• 所有门应为 90 厘米宽;如果条件允许应使用滑动门,否则,门应向外推开。

所有紧急出口应保持畅通无阻

二级设施应为患者回家做准备,如厕所、淋浴间和洗手间等公用设施应尽可能与东 道国相似,以最大化患者的独立性和安全性。考虑到患者会在家中进行类似的适 应,最好将这些设施交由当地组织负责。

厕所

• 厕所的面积应该能容纳轮椅自由移动,至少包括一个直径150厘米的回转 圆(ISO 推荐最小面积为 80×130 厘米)。

• 抓握杆应安装在离地板 85-95 厘米的高度。

• 厕所、马桶或其他形式座椅的高度为 45-50 厘米,距离扶手所在墙壁的距离也为 45-50 厘米。

• 洗手盆距离地面 65-70 厘米,从墙壁伸出 35-45 厘米。

门口

• 门上的操作装置,如操纵杆或拉手,应易于用一只手抓握。

淋浴和洗手间

• 淋浴或洗手间应该有一个高45-50厘米的座位,方便使用淋浴头或水源。

• 抓握杆应位于座椅对面的墙壁和后墙周围,安装高度为85-90厘米。

(30)

3.6 患者管理的注意事项

应用图 2 所示的应急医疗队的患者出院和转诊路径,可以帮助优化病人随访和治疗效果。

在治疗早期即开始准备相关的出院计划,包括与家人商讨相关安排和了解转诊方面的需 求,可以促进更安全和及时地出院。此外,与东道国卫生部/协调中心和其他机构的紧密 沟通将有助于发现需要解决的医疗服务以及需求问题。

提供较为完整的康复转诊表将有助于后续治疗所需的关键患者信息的传递。表格内容包含 辅助装置、功能状态和随访要求信息 (22, 25, 35)。图 2 显示了应用康复转诊表的必要性。

附件 3 是一个应急医疗队康复转诊表的例子(从应急医疗队网站可以下载其副本并能根据 需要修改)。

3.6.1 不同损伤类型的康复医疗的注意事项

表 9 总结了应急医疗队常见创伤性损伤和原有残疾的康复的关键考虑因素。附件 2 按应急 医疗队类型介绍了特定类型损伤者的康复医疗需求。

(31)

9. 在紧急状态下常见严重创伤性损害和原有残疾的康复医疗的注意事项

脊髓损伤患者 1. 应通过已建立的报告系统向东道国卫生部/协调中心报告所有疑似脊髓损伤患 者。 2. 为了能在拥有经验丰富的康复专业人员的专业机构接受治疗,我们鼓励应急医 疗队尽早为长期脊髓损伤患者确定安全的转诊选择。 3. 需要长期使用轮椅的患者应及早被转到当地医疗服务机构。 4. 来自脊髓损伤的同伴的支持有利于患者康复;因此,紧急阶段过后,应与当地 残疾人组织和社区康复项目建立联系。

理由 通过专业医疗中心管理脊髓损伤患者可以减少并发症并缩短患者住院时间 (4) 东道国卫生部/协调中心可以帮助确定脊柱损伤中心或专业医疗队。 截肢患者 1. 若条件允许的话,应从术前就开始考虑康复治疗方案,就截肢水平对于假肢的 装配和使用的影响给出建议。 2. 应尽早与当地假肢供应商建立联系并开具适当的辅助装备处方。 3. 来自截肢同伴的支持有利于患者康复;因此,紧急阶段过后,应与当地残疾人 组织和社区康复医疗项目建立联系。

理由 适当的辅助装置可提高患者独立性并促进出院。在截肢后缺乏恰当康复治疗可 能导致挛缩和其他并发症、延迟假体装置的装配、限制患者功能性恢复、甚或 导致需要进一步手术 (33) 创伤性脑损伤患者 1. 认知和神经变化应通过定期评估进行监测,并做记录。 2. 根据预期住院时间和康复医疗需求,应尽早制订转诊到二级机构的计划,并确 定当地康复服务提供者和支持网络。 3. 如果预计患者有长期行动障碍,应尽早确定合适的当地服务提供者和行动辅助 工具。

理由 在紧急情况下有明显的损伤患者可能更被关注,一些轻微的创伤性脑损伤往往 可能会被忽略。因为存活率低,严重创伤性脑损伤通常很罕见。但是在具备通 风设备的地方,严重脑损伤患者是有可能存活的。这些患者在救治过程中需要 大量康复医疗服务,可长达数月或数年。因此,制订持续治疗护理计划并与当 地服务提供者建立联系,是十分必要 的。

(32)

创伤性脑损伤患者(续) 1. 应急医疗队应该为可能受益于显微外科手术的患者寻找转诊路径。 2. 应考虑为长期或永久性神经损伤患者提供矫形装置,以当地医疗服务提供者提 供的装置来替换由应急医疗队提供的临时装置。

理由 在患者有生之年矫正装置可能需要持续维护或更新,并且在许多情况下必须定 制。 因此,应从本地提供商获取设备 (27, 28) 骨折患者 1. 患者出院时,应清楚记录并告知诸如承重方面的限制和移除塑形件或外固定器 的随诊计划,并且应当获得用于进一步通信的电话号码。理由 在以往的医疗应急工作中,许多患者出院回到社区后未能继续随诊。有长期行 动障碍的患者可能产生明显的并发症,例如挛缩或关节骨化。因此,应该向患 者提供关于后续随诊计划和未及时接受治疗的影响的清晰信息 (1, 23) 烧伤患者 1. 应从紧急救治阶段就开始考虑康复治疗方案。对于吸入性烧伤,应从患者救治 的第1天就开始呼吸治疗(例如胸部理疗) 2. 当怀疑出现瘢痕形成影响长期功能时,应将患者转诊至适当的专科进行治疗和 康复。 3. 对严重(二度或三度)烧伤,特别是跨关节、在面部或手部的烧伤患者,应急 医疗队应为他们寻找能够提供长期随诊(≤18个月)的当地服务提供者。 4. 如果可能的话,应由具备夹板和疤痕治疗(包括加压包扎)能力的康复专家来 治疗严重烧伤患者。

理由 对严重烧伤患者来说,定位和伤口处理可能对患者的长期功能恢复具有重大影 响,因此专业康复治疗尤为重要。疼痛和皮肤收缩可迫使患者以弯曲体位休 息,瘢痕成熟后这可能导致关节活动范围受限。瘢痕成熟过程可持续长达两 年,因此长期随诊是必不可少的 (34) 外周神经损伤患者 1. 应急医疗队应该为可能受益于显微外科手术的患者找到转诊路径。 2. 应考虑为长期或永久性神经损伤患者提供矫形装置,以当地医疗服务提供者提 供的装置来替换由应急医疗队提供的临时装置。

理由 在患者有生之年矫正装置可能需要持续被维护或更新,并且在许多情况下必须 定制。因此,应从本地提供商获取设备 (27, 28) 原有残疾的患者 1. 应急医疗队应确保原有残疾者根据其健康需求被分诊,并在需要时将他们转诊到合适 的医疗服务机构,例如社会支持或提供辅助装置。

(33)

2. 应急医疗队康复医疗转诊路径

* 如假肢和矫形器或轮椅 **国家机构、国际组织(IO)或非政府组织 (NGO)

在应急医疗队撤离后 是否需要继续康复 或支持治疗?

脊髓损伤 专科中心 是否需要长期 辅助装置*? 尽早确定并联系 当地提供者

外科治疗 出院后目的地 - 安全? - 无障碍? - 足够的支持?

引介到当地服务 提供者** 推迟出院或转入 二级设施

需要后续康复 治疗?出院回家

保守治疗

应急医疗队伍 发现患者 门诊病人住院病人

分级分诊 初步评估和 紧急治疗后, 脊髓损伤患者 可以转诊 住院期间按需进 行康复治疗

病情稳定

转诊表

转诊表

(34)

3.6.2 出院和转诊

最佳患者服务建议

1. 应急医疗队应在救治早期就进行出院和转诊规划,以便发现相关服务弱项,并立 即与东道国卫生部/协调中心沟通。

2. 为了确保有效管理康复医疗转诊工作,患者和应急医疗队都应保留一份转诊表副 本,其中至少应包含以下信息:

− 需要提供的辅助装置;

− 功能状态(包括行动能力和注意事项);

− 对转诊接收方的后续随诊要求(如手术复查、拆除外固定器或X线随诊检查)。

3. 应急医疗队应在确定患者能安全到达出院目的地(有或没有协助)并能够获得充 分的支持的情况下才允许患者出院。

4. 应急医疗队离开后仍需继续接受治疗的患者,应转诊至另一个应急医疗队、二级 设施或当地医疗服务提供者。应急医疗队应该保存出院后或医疗队撤离后需要康 复随诊的所有患者最近一期的相关医疗记录与资料,并在被要求时将相关资料 传达给东道国卫生部/协调中心。资料至少应包括患者姓名、电话号码(如果 有)、诊断、出院目的地和随访原因。

5. 患者应被转诊到尽可能离家近的地方进行随诊。

6. 应急医疗队应该通过教育和功能再训练,最大限度地为患者、其家人和护理提供 者做好出院准备。

(35)

3.7 构建康复医疗能力

应急医疗队在执行应急医疗任务期间提供的专业康复治疗,也许可以大大提高受致命伤害 威胁的病患的存活机会。中低收入国家的医疗和康复医疗基础设施及人员可能不足以为 这些患者(如高位脊髓损伤或创伤性脑损伤)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为了应对这一伦理挑 战,当地医疗或社区人员、护理提供者和患者本人应该接受相关的引导、辅导或训练,以 确保后续疗护的可持续性 (12, 21, 37)。若可能,最好与当地服务提供者合作。康复专业人 员还应抓住机会建立安全、适用的当地康复医疗项目。应确保受过培训的人员能胜任相关 工作,并且规定只在他们接受培训的执业范围内开展相关康复医疗的工作。对护理提供者 进行基本工作培训,也可以减轻过度紧张的服务提供者的压力。

最佳患者服务建议

1. 应急医疗队应该最大限度地创造与各学科当地人员交流康复医疗知识和能力的机会。

2. 对当地医疗工作者的培训应与当地执业要求相符;应认可当地康复标准 (36)。

3.8 信息管理

记录和报告对执行应急医疗任务期间的问责、规划和有效沟通至关重要 (16, 19, 25)。

3.8.1 健康记录

在应急医疗工作中保证文件记录质量可能存在一定的挑战性,但患者健康记录中的康复医 疗项目遵循国际专业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38-40)。

最佳患者服务建议

1. 患者的康复医疗记录(包括干预、评估和辅助装置),应纳入患者的主要健康记 录,并跟随患者转诊或出院(根据应急医疗队的最低标准 (1))。

(36)

3.8.2 数据收集和报告

在紧急情况下,有显著残障的人尤为脆弱,并在应急医疗队撤离后仍需要接受持续照顾 和支持。因此,当原有显著残障者入院时,在患者同意的前提下,将该患者的信息及时 通知东道国卫生部/协调中心是重要的。共享这些信息有助于患者出院后获得恰当的转诊 和护理服务。这不仅有助于应急医疗队与卫生部门和社会服务规划之间开展康复医疗相 关的协调工作,同时也能建立应急医疗队伍与当地服务提供者如假肢和矫形器械提供者 和社区康复组织之间的合作关系。此外,迄今为止针对医疗应急工作中收集到的有关伤 害和残疾方面的数据,可用于开展进一步的纵向研究,为未来的医疗应急工作提供指导 意见与依据 (5, 21, 22) 。

3.9 应急医疗方面的研究工作

为了能够为医疗应急工作中康复医疗方面提供相关指导意见和建议,开展进一步的研究工 作的需要是迫切的。由于缺乏关于损伤、残疾和长期功能治疗效果的数据,这类研究受到 了严重阻碍,而相关的研究对于确定应急医疗队中和更广泛的医疗应急工作中康复服务的 可及性和康复治疗专业服务的影响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16, 21)。关于在医疗应急工作当 中有关损伤的国际分类仍需达成共识;然而,通过在应急医疗队的日常运作中建立研究能 力,例如系统地数据收集和报告,将为高质量的多方法研究创造机会。研究的目的不仅应 该针对改善应急医疗队的康复医疗服务,而且应该考虑改善当地医疗服务提供者的康复医 疗服务水平。

达到认证要求的最低技术标准

1. 在医疗应急工作中开展涉及人类为研究对象研究必须遵守伦理标准,特别是在知情同 意和私隐保密方面 (1, 36, 41)。

最佳患者服务建议

1. 临床医疗应优先于研究,而研究本身应侧重于改善康复治疗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治疗效 果。

2. 开展研究的人员应与当地学术机构合作,并承担建设国家能力的责任。

3. 有当地合作伙伴参与时,他们应该共享项目的领导权和数据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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