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届世界卫生大会 WHA66.11
议程项目14.1 2013年5月27日
2015 年后联合国发展议程中的卫生问题
第六十六届世界卫生大会,
重申《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宣称,享受最高而能获致之健康标准,为人人基本权 利之一,不因种族,宗教,政治信仰,经济或社会情景各异,而分轩轾;
还重申联合国大会在55/2号决议中通过的联合国千年宣言的原则,包括人的尊严、
平等和公平,并强调有必要在2015年后的发展议程中反映这些原则;
忆及关于“履行诺言:团结一致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的联合国大会 64/299号决议,
其中请“秘书长就落实千年发展目标的进展情况提交年度报告,直至 2015 年,并酌情 在报告中就如何在2015年后进一步推出联合国发展议程提出建议”;
还忆及联合国大会66/288号决议“我们希望的未来”认识到“健康是在所有三个层 面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先决条件、成果和指标”,除其它外,需要设立一个开放的工作组,
向联合国大会提交关于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建议,供其审议;
认识到有关全球卫生与外交政策的联合国大会67/81号决议,除其它外,“建议考虑 在讨论2015年后联合国发展议程时,结合全球卫生挑战,将全民健康覆盖包括在内”;
注意到有关 2015 年后联合国发展议程中的卫生问题的全球专题磋商的成果,磋商 的高潮是2013年3月在博茨瓦纳举行的卫生问题高级别对话;
进一步忆及2012年5月第六十五届世界卫生大会在WHA65.8号决议中认可的《健 康问题社会决定因素里约政治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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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认有许多有关 2015 年后联合国发展议程中的卫生问题的全球、区域和国家磋商 正在进行;
关切在一些国家在实现一些卫生相关千年发展目标方面取得进展的同时,预计许多 其它国家到2015年无法充分实现一些或所有卫生相关千年发展目标;
认识到有必要保持现有成就并使有关国家在到 2015 年实现卫生相关千年发展目标 方面更快地取得进步,
1. 敦促会员国1:
(1) 确保卫生在2015年后联合国发展议程中占据中心地位;
(2) 加强各国在制定国家计划和重点以及协调努力和资源方面的主导作用,以实现 当前卫生相关千年发展目标并促进健康成果方面的可持续进步;
(3) 尊重联合国大会建立的进程,积极参与有关2015年后联合国发展议程的讨论;
(4) 履行其对实现所商定的卫生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作出的承诺,并保持和加快努 力实现卫生相关千年发展目标;
(5) 加快国际合作,支持可能到2015年无法实现卫生相关千年发展目标的国家;
2. 要求总干事:
(1) 确保就 2015 年后联合国发展议程中的卫生问题进行的世卫组织磋商体现包容 性,对所有区域、次区域和会员国1开放,并充分参考正在进行的其它进程;
(2) 继续积极参与正在进行的有关 2015 年后联合国发展议程的讨论,并与联合国 秘书长合作,确保卫生问题在所有相关进程中占据中心位置;
(3) 宣传推动根据有关发展实效的《釜山宣言》精神加强财政和技术资源筹措,以 支持会员国加快到2015年实现卫生相关千年发展目标的步伐;
1 适用时,还包括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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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将2015年后联合国发展议程中的卫生问题作为2013年世卫组织区域委员会会 议的一个议程项目,并通过 2014年 1月的执委会第 134届会议向第六十七届世界 卫生大会提交有关这些讨论的报告。
第九次全体会议,2013年5月27日 A66/VR/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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