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GANISATION MONDIALE DE LA SANTÉ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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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o/A/conf.Paper No.9 1 9 S 7 年 5 月 í Í日
第四十届世界卫生大会 议 程 项 目Í S - 2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Í 9 S S年 4 月 7日 : 世 界 禁 烟 日
(
由 伊 拉 克 、 约 旦 、 科 威 特 、 黎 巴 嫩 、 阿 曼 、 卡 塔 尔 和 苏 丹 代 表 团 提 出 的 决 议 草 案)
第四十届世界卫生大会,
对各会员国采取的减少吸烟的措施表示极其满意;
注 意 到
1 9 S S
年4
月7
日 正 逢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四 十 周 年 纪 念 曰 ;对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宣布世界卫生组织总部为无烟区的决定表示满意;
牢记禁烟与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第一条陈述的宗旨相关;
1 .
宣 布1 9 S S
年4
月7
日 为 世 界 禁 烟 日 ;2 .
呼 吁 各 会 员 国 在 上 述 日 期 颁 布 禁 止 任 何 形 式 的 烟 草 出 售 和 经 营 的 法 规 ;3.
呼 吁 所 有 会 员 国 及 政 府 和 私 营 企 业 在 上 述 日 期 禁 止 吸 烟 , 禁 止 在 报 刊 和 其 他 新 闻 煤 介 上 刊 播 烟 草广告,并将上述日期视为世界禁烟曰;4 .
要 求 总 干 事 向 第 四 十 一 届 世 界 卫 生 大 会 报 告 对 此 问 题 米 取 的 行 动,ORGANISATION MONDIALE DE LA SANTE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А4о/A/Conf.Paper No.9 R e v . l Í 9 S 7 年 5 月 2 5 日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笫四十届世界卫生大会 议 程 项 目
18 -2
Í 9 S S
年4
月7
日 : 世 界 禁 烟 日(
由 澳 大 利 亚 、 加 拿 大 、 伊 拉 克 、 约 旦 、 科 威 特 、 黎 巴 嫩 、 荷 兰 、 卡 塔 尔 、 瑞 典 和 美 国 代 表 团 提 出 的 决 议 草 案 )第四十届世界卫生大会,
牢记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第一条规定的本组织的宗旨在‘求各民族企达卫生之最高可能水准“;
忆及关于“烟草或健康”的
WHA3 9-14
号决议;对各会员国愈来愈多地采取减少吸烟的措施表示满意;
对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宣布世界卫生组织总部为无烟区的决定表示满意;
注 意 到
1 9 S S
年4
月7
日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将 庆 祝 其 四 十 周 年 纪 念 日 ;1 .
呼 吁 所 有 会 员 国 通 过 一 切 适 宜 方 式 ( 包 括 适 当 的 立 法 措 施 ) 继 续 努 力 减 少 吸 烟 :( 1 )
将Í 9 S S
年4
月7
日 作 为 世 界 禁 烟 日 庆 祝 ;( 2 )采 用 一 切 适 宜 方 式 鼓 励 公 众 在 上 述 日 期 停 止 吸 烟 并 停 止 以 任 何 形 式 便 用 烟 草 ;
(3)
与 各 政 府 和 非 政 府 组 织 合 作 , 利 用 庆 祝 活 动 发 动 或 加 强 现 有 的 反 对 吸 烟 的 运 动 和 增 进 健 康 的活动;⑷ 鼓 励 销 售 者 在 上 述 日 期 自 愿 停 止 以 任 何 形 式 出 售 烟 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