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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e intégr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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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冠状病毒病(COVID-19)的背景下 实施和调整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时的注意 事项

临时指导文件 2020 年 11 月 4 日

要点

• 事实证明,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对限制 COVID- 19传播和减少死亡至关重要。

• 决定推出、调适或取消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应 主要基于对传播强度和卫生系统应对能力进行 的情况评估,但也必须考虑到这些措施可能对 社会和个人的一般福利产生的影响。

• 已提供衡量传播强度和卫生系统应对能力的指 标和建议阈值;这些指标和建议阈值一起为指 导调整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提供了基础。措施 仅作参考,需要根据当地情况进行调适。

• 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必须根据国家和国家以下 各 级 卫 生 系 统 的 传 播 强 度 和 能 力 不 断 进 行 调 整。

• 在调整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时,在做出改变之 前应充分征求社区的意见并让其参与进来。

导言

本文件更新了 2020 年 4 月 16 日发布的题为“在 2019 冠状病毒病(COVID-19)的背景下调整公共卫生 和社交措施时的注意事项”的临时指导文件。

全 球 各 地 正 在 实 施 公 共 卫 生 和 社 交 措 施 以 限 制

COVID-19 传播,并降低死亡率和发病率。公共卫生和

社交措施包括为控制 COVID-19 采取的非药物、个人和 社会干预措施。

随着疫情的蔓延,应定期审查并调适公共卫生和社 交措施,同时评估其在控制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

毒 2(SARS-CoV-2)传播方面的有效性。这需要在尽可

能多的地方行政级别上根据持续开展的情况评估做出灵 活决策。此类评估应以风险/效益办法为基础,同时考虑 到传播强度、卫生系统的应对能力、其他背景因素(如

即将发生的可能改变传播情况或应对能力的事件)以及 在每个特定环境下应对COVID-19的总体战略办法。必须 将加紧、放松或推出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以控制COVID- 19的决定与其对社会和个人的影响进行权衡。注意事项 包括对经济、安全、精神卫生和社会心理健康的影响、

人权、粮食安全、社会经济差距、卫生和公共卫生规划

连续性、COVID-19 以外疾病的治疗和管理、基于性别的

暴力以及公众情绪和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遵循情况。因 此,在决定和实施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时,应将社区的 整体健康和福祉作为首要注意事项。

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包括个人防护措施(例如手部 卫生、呼吸礼仪、佩戴口罩);环境措施(例如清洁、

消毒、通风)、监测和应对措施(包括接触者追踪、隔 离和检疫隔离);保持身体距离措施(例如限制集会规 模 、 在 公 共 场 所 或 工 作 场 所 保 持 距 离 、 限 制 国 内 行 动);以及国际旅行相关措施 1。为确保充分控制疫 情,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需要与多种措施一起发挥作 用。应针对可能进行情况评估的最低行政级别制定措 施,并确保这些措施得到切实执行。

对之前版本进行的修改

本文件提供了指导意见,帮助会员国评估国家和国 家以下各级的情况,并就落实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提出 重要建议。阅读本指导文件时应结合世卫组织临时指导 文件《2019 冠 状 病 毒 病的 关 键 防 范 、 准 备 和 应 对 行 动》2,该临时指导文件涉及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以外的

COVID-19防范、准备和应对的其他若干要素。

新的指导文件含有几处重要变化。首先,它提供了 最新的传播分类,将“社区传播”细分为从低发病率到 极高发病率的四个亚类。相关附件提供了修订的指标和 阈值,用于确定传播分类以及当前卫生系统的能力。本 文件还提供了情况评估矩阵,该矩阵纳入了传播分类和 卫生系统应对能力,以得出总体情况水平。最后,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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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9冠状病毒病(COVID-19)的背景下调整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时的注意事项:临时指导文件

件就在每个情况级别实施或调整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提 出了指导意见。

本指导文件供所有业务级别的公共卫生和卫生服务 决策者(即,做出符合自身情况的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 决定的任何级别)使用,也供支持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 或受其影响的相关部门(例如,社区参与、教育、社会 服务)的技术行为者使用。

传播情景

评估传播级别对于评估特定地区 COVID-19 总体情 况进而指导应对活动方面的基本决定以及调适流行病控 制措施至关重要。

世卫组织此前定义了四种传播情景以说明该流行病 的趋势:无报告病例(包括零传播及无已发现和已报告 病例)、散发病例、聚集性病例以及社区传播。

由于许多国家现在正在经历社区传播并寻求调整公 共卫生和社交措施以适应不同的传播强度,因此编制了 最新版本传播分类,以提供更加细致的分类标准。此 外,还制定了一系列记录传播强度的指标以帮助制定决 策。

社 区 传 播 分 类 现 在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 从 低 发 病 率

(CT1)到极高发病率(CT4)。因此,现在共有七个类 别(下文略去定义;有关传播分类的详细情况,见本指导 文件附件“在2019冠状病毒病(COVID-19)的背景下调 整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时的公共卫生标准”)。

• 无(活跃)病例

• 输入性/散发病例

• 聚集性病例

• CT1:过去 14 天内发现的广泛分布的当地感染 病例发生率低。

• CT2:过去 14 天内发现的广泛分布的当地感染 病例发生率中等。

• CT3:过去 14 天内发现的广泛分布的当地感染 病例发生率高。

• CT4:过去 14 天内发现的广泛分布的当地感染 病例发生率极高。

一个地理区域的传播级别分类将随着时间而发生变 化(改善或恶化),一国国内不同的地理区域可能会同 时经历不同的传播级别。

应实施基于社区认识、需求和反馈的社区参与战 略,为制定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决策提供依据,目的是 使社区认识到它需要采取公共卫生应对行动。

下文附件介绍了确定传播分类的过程。

应对能力

除评估传播级别外,还有必要了解已具备的卫生系 统应对能力——取决于应对能力是足够、尚可,还是有 限,相同的传播级别可能导致截然不同的情况,需要实 施不同程度的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就本文件而言,

“应对能力”包括临床护理和公共卫生服务,并以提供 服务的实际能力和这些服务的绩效来衡量。

下文附件提供了评估卫生系统应对能力的方法。

利用传播级别和应对能力进行情况评估

推出、调整或取消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或扩大卫生 系统能力的决定应基于对传播级别、卫生系统应对能力 和其他背景因素的分析。

根据对这些因素进行的综合评估,应为某一地理区 域指定一个“情况级别”,以便为是否以及如何调整公 共卫生和社交措施提供依据(见表 1)。应通过分析多 个来源的定量和定性信息来加强评估,应对这些信息进 行三角互证,以便对评估的“情况级别”进行额外的现 实情况检查。由此得到的“情况级别”只能被视为仅作 参考,因为它们可能不会很好地与特定背景下所需的应 对行动相对应。例如,在能力有限的小岛屿发展中国 家,如果传播级别相对较低,可能需要采取严格的公共 卫生和社交措施。

应定期监测这些指标(例如,每两周一次),并相 应评估“情况级别”,以便提供信息说明所采取的公共 卫生和社交措施是否适当以及所产生的影响,并预测今 后的变化。

1:使用传播级别和应对能力指标指导调整公共卫生 和社交措施的“情况级别”评估矩阵

应对能力

传播级别 充分 尚可 有限

无病例 0 0 1

输入性/散发

病例 0 1 1

聚集性病例 1 1 2

社区 - CT1 1 2 2

社区 - CT2 2 2 3

社区 - CT3 2 3 3

社区 - CT4 3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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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9冠状病毒病(COVID-19)的背景下调整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时的注意事项:临时指导文件

• 情况级别0对应的情况是,在之前28天内没有已

知的 SARS-CoV-2 传播。卫生系统和公共卫生主

管部门已做好应对准备,但日常活动不受限制。

• 情况级别 1 所指的情况是,已推出防止传播的基 本措施;或如果已出现病例,则通过围绕病例或 聚集性病例采取有效措施来控制流行病,对社会 和经济活动造成有限和短暂的局部干扰。

• 情况级别 2 所代表的情况是,社区发病率低或社 区传播风险超出聚集性感染。可能需要采取更多 措施来控制传播;然而,对社会和经济活动的干 扰仍然有限。

• 情况级别 3 所指的情况是,发生了社区传播,其 额外应对能力有限,卫生服务有不堪重负的风 险。可能需要采取更广泛的组合措施来限制传 播、管理病例和确保疫情得到控制。

• 情况级别 4 对应的情况是,出现一种不受控制的 流行病,现有的卫生系统应对能力有限或没有额 外能力,因此需要采取广泛措施,以避免卫生服 务不堪重负以及过高的发病率和死亡率。

调整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

主要原则

实施、取消或加强哪些措施以及实施这些措施采用 何种顺序,应基于以下指导原则作出决定:

• 应先考虑接受度和可行性最高、经证明有效的措 施,并最大限度降低这些措施对所有社会成员的 健康和福祉及经济的负面影响。接受度和可行性 应通过与社区成员积极讨论来确定,以最大限度 提高遵纪合规的可能性,而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 的有效性及潜在的负面影响应通过循证评估(如 文献综述、世卫组织指南等)和积极监测所采取 的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的影响来评估。

• 一旦情况恶化,“情况级别”提高,应立即考虑 采取额外措施。推迟采取措施关系到死亡率上升 以及需要采取更严格的措施以便重新控制局面。

特别是,应尽一切努力防止从“聚集性”传播发 展到“社区传播”。

• 如果可行,应以受控、循序渐进的方式采取(或 取消)措施,以便更好地了解每项措施对传播趋 势的影响。

• 公共卫生监测数据以及病例和聚集性病例调查可 提供有关传播相关情况的重要信息。这些信息有

助于有目的地采取或强化某些公共卫生和社交措 施,而无需在所有情况下普遍采用这些措施。

• 当采取严格的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时,脆弱社区 和处境不利个人在满足收入、住所和食物等基本 生活需求方面可能面临直接挑战。至关重要的 是,在使人们能够遵守所采取的措施之前,必须 满足他们的这些基本需求。通过以下方式保护弱 势和处境不利人群也非常重要:采取支持他们的 具体措施,筹集资源以及让所有相关部门和社区 了解他们关切的问题并获得反馈。

• 在决定采取严格的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时,必须 同等衡量这些措施可能带来的影响(与采取公共 卫生和社交措施挽救的生命相比,短期和长期丧 失的生命)。

• 在决定采取、维持或取消一项措施时,保护脆弱 人群(包括临床上有重症风险的人群[年龄>60 岁 和/或有发展成 COVID-19 重症的风险加大的合并 症]、边缘化人群、移民和难民等弱势群体,以及 高密度/低资源环境和低收入群体)应是重中之 重。

• 限制地区间旅行的政策应基于对其各自的传播水 平和卫生系统能力的评估,目的是避免对传播级 别较低的地区重新实行限制,并最大限度减轻不 堪重负的卫生系统的负担。在任何情况下,都应 允许骨干人员根据需要旅行,以便支持基本服务 的延续。

• 在取消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时,应考虑取消这些 措施对系统快速应对任何新增病例的能力的潜在 影响。

– 应具备充足的卫生系统能力,以便发现、

检测和管理新病例。

– 应最大限度降低在有易受感染个人的环境 中暴发疫情的风险。这需要在当地环境中

查明COVID-19传播的所有主要驱动因素

(例如,各种类型封闭环境),并推出适 当措施,最大限度保持身体距离,最大限 度降低新疫情暴发的风险。必须采取措 施,降低护理院等场所中的院内传播和疫 情暴发的风险。

– 必须利用当地监测数据充分了解受评估地 区传播的关键驱动因素,如果发病率增 加,应迅速重新采取措施。应特别关注预 防和及早发现潜在的超级传播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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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9冠状病毒病(COVID-19)的背景下调整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时的注意事项:临时指导文件

在调整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时,应在做出改变之前 充分征求社区的意见并让其参与进来 3。应针对公共卫 生和社交措施与社区进行明确、简明和透明的沟通,包 括为改变措施提供基于证据的理由。

特别是:

• 应赋予社区公认的角色,以便就何时及如何采 取或取消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提出意见。

• 社区对于实施全民覆盖的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 以及促进减轻某些措施的社会和经济影响(例 如,扰乱粮食和其他所需用品的供应)至关重 要。

• 应建立反馈机制,确保迅速确定和报告公共卫 生和社交措施变化产生的任何社会影响以便采 取行动。社区应带头采取解决方案,确保采取 最符合当地需要的措施(例如,考虑到当地的 文化习俗),并增加合规的可能性。

• 应利用地方社区一级的网络作出持续努力,通 过培训当地领导人开展能力建设。

• 应在应对行动的所有阶段管理 COVID-19 信息 和虚假信息过载产生的“信息疫情”4,可通过 可信渠道(例如社区和宗教领袖、家庭医生和

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成员)在正确的时间向合 适的人群提供正确的信息。

• 应在改变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之前,制定一项 沟通和社区参与战略 3。应与来自政府、公民 社会和社区团体的相关利益攸关方协商制定这 项战略。计划至少应包括行为目标、目标受 众、重点渠道以及向公众提供信息和吸引公众 参与的各种战略和活动。现有措施的范围和预 计持续时间等关键信息应作为既定计划优先传 递信息的一部分。社区参与不仅对于遵守和支 持公共卫生措施至关重要,而且对于制定可调 适的社交措施和为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决策提 供依据也至关重要。

根据情况评估采取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

表 2 详细说明了针对每种情况级别可采取哪些类型 的措施。每个级别的措施都仅作参考,因为有些措施在 特定背景下并且在有些地点可能大致是可行的或适当 的。请注意,关于国际旅行的建议可查阅一份单独文 件5

这些措施应该有时间限制,并定期重新评估,至少 每两周评估一次,评估时还应参考情况级别。

2:针对不同的严重程度采取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的指导

情况级别 通过“情况级别”采取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的注意事项*

情况级别0:之前28天 内 没 有 已 知 的 SARS-

CoV-2 传播。卫生系统

和公共卫生机构已做好 应对准备,但日常活动 不受限制。

在这一级别,监测应确保能够尽早发现和管理新病例,但日常活动不受限制。

主管部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 继续加强应急准备和应对,确保药品和医疗设备储备充足,招聘足够的工作人员并对其 进行培训,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工作量激增。

• 个人应采取基本的个人预防措施和行为,如手部卫生6、咳嗽礼仪、身体不适待在家中/佩 戴口罩7以及自觉保持身体距离。

• 应进行严格监测 8,以便迅速发现和调查疑似病例和聚集性病例 9,并确保采取隔离和检 疫隔离等公共卫生措施10,以减少在确诊病例和追踪接触者时进一步蔓延。

• 应根据国家政策允许到其他地区旅行;应关注来自高发地区的旅行者将病毒输入本地区 的风险。

• 应向公众提供明确信息,说明如果身体不适该怎么做,以及与谁联系以寻求建议、检测 和/或治疗。

情况级别 1:已推出防 止传播的基本措施;或 如果已出现病例,则通 过围绕病例或聚集性病 例实施有效措施来控制 流行病,对社会和经济 活动造成有限和短暂的 局部干扰。

在这一级别,应围绕病例和/或聚集性病例采取具体措施,同时加强个别措施,社会和经济活 动所受影响有限。

除应急准备和应对以及监测、个人预防措施和风险沟通外,主管部门还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 施:

• 应把重点放在病例和聚集性发现、调查、跟踪和追踪接触者上。

• 个人应采取个人预防措施和行为,如手部卫生、咳嗽礼仪、身体不适待在家中、酌情佩 戴口罩以及保持身体距离。

• 提倡避免“3C”——封闭空间、拥挤场所和近距离接触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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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9冠状病毒病(COVID-19)的背景下调整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时的注意事项:临时指导文件

情况级别 通过“情况级别”采取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的注意事项*

• 日常活动和服务,如教育机构 11、商业场所 12和休闲/旅游场所可继续开放,并推出安全 措施以限制传播风险。

• 应推出保护最脆弱群体的措施,特别是确保在长期护理 13和其他居住设施中采取适当措 施。

情况级别 2:社区发病 率低或社区传播风险超 出聚集性感染。可能需 要采取更多措施来控制 传播;然而,对社会和 经济活动的干扰仍然有 限。

在这一级别,应采取措施限制社区中的社交次数,同时确保在安全措施到位的情况下继续提 供服务。可能需要采取更大范围的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来控制传播。

除应急准备和应对以及监测措施、个人预防措施和风险沟通外,主管部门还可以考虑采取以 下措施:

• 教育机构继续开放,同时确保感染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到位。

• 企业继续营业,同时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并尽可能鼓励远程办公。

• 个人应采取个人预防措施和行为,如手部卫生、咳嗽礼仪、身体不适待在家中、酌情佩 戴口罩、保持身体距离并避免“3C”——封闭空间、拥挤场所和近距离接触的环境。

• 限制社交和其他大型集会的规模14

• 如有需要,可能要进一步强调保护临床上最脆弱的人,严格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并采取感 染预防和控制措施,同时加强监测,并对长期护理和其他居住设施的探访进行管理。

情况级别 3:发生了社 区传播,其额外应对能 力有限,卫生服务有不 堪重负的风险。可能需 要采取更大范围的组合 措施来限制传播、管理 病例和确保疫情得到控 制。

在这一级别,需要加强所有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以避免在第 4 级实施更严格的行动限制和 其他相关措施。所有个人都应减少社交接触,可能需要停止一些活动,同时允许基本服务,

特别是学校继续开放。

除应急准备和应对以及监测、个人预防措施和风险沟通外,主管部门还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 施:

• 尽可能关闭非必要的业务或实行远程办公。

• 个人应采取个人预防措施和行为,如手部卫生、咳嗽礼仪、身体不适待在家中、酌情佩 戴口罩、保持身体距离并避免“3C”——封闭空间、拥挤场所和近距离接触的环境。

• 考虑限制大学进行面授教学,实行网上授课。

• 只要当地情况允许,儿童保育服务和中小学应照常开放,并推出充足的安全和监督措 施。为了儿童的整体福祉、健康和安全对其进行持续教育应是所有相关事项和决定的首 要考虑因素。

• 使用基于风险的办法对举办体育赛事和类似活动进行评估;如果举办,应在严格的安全 规则下举行,例如没有观众观赛。其他群众集会应暂停,应减小所有社交集会的规模。

情况级别 4:出现了一 种不受控制的流行病,

现有的卫生系统应对能 力 有 限 或 没 有 额 外 能 力,因此需要采取广泛 措施,避免卫生服务不 堪重负以及过高的发病 率和死亡率。

在这一级别,减少社区内传播具有挑战性,可能需要推出更加严格的行动限制和相关措施,

以大幅减少面对面接触的次数。此类措施应局限于有需要的地理区域,同时设置时间限制,

并力求尽可能控制在合理的最短时间内。

除应急准备和应对以及监测、个人预防措施和风险沟通外,主管部门还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 施:

• 个人应待在家中,限制与非家庭成员进行社会接触。

• 骨干人员需要在得到最大限度的支持和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继续开展活动。

• 关闭非必要的业务或实行远程办公。

• 考虑持续开展面授教学的所有选项。如果不可能,就限制面对面接触。这可能包括面授 教学、混合或远程学习战略,这些战略严格限制现场人员数量(骨干人员子女及其老师 除外)。只有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才应考虑关闭教育机构。

• 所有长期护理和其他居住设施应考虑采取严格措施,控制感染风险,例如禁止亲自探 视。

*需要根据上文概述的指导原则认真考虑在各个级别上采取的具体措施。每一级的措施仅作参考,因为有些措施在特定情况下、在特 定地点大概都是可行的或适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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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9冠状病毒病(COVID-19)的背景下调整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时的注意事项:临时指导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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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Taxonomy and Glossary of Public Health and Social Measures that may be Implemented to Limit the Spread of COVID-19. https://www.who.int/docs/default-source/documents/phsm/20200923-phms-who- int.zip?sfvrsn=691966ba_2

2. 世界卫生组织。“2019冠状病毒病的关键防范、准备和应对行动”

https://apps.who.int/iris/bitstream/handle/10665/332665/WHO-COVID-19-Community_Actions-2020.4-chi.pdf。 3.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Risk Communication and Community Engagement (RCCE) Action Plan Guidance

COVID-19 Preparedness and Response https://www.who.int/publications-detail/risk-communication-and-community- engagement-(rcce)-action-plan-guidance

4.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Managing the COVID-19 Infodemic - Call for Action https://www.who.int/publications/i/item/9789240010314

5. 世界卫生组织。恢复国际旅行需要考虑的公共卫生因素。https://www.who.int/zh/news-room/articles-detail/public- health-considerations-while-resuming-international-travel。

6. 世界卫生组织。“就改进手卫生做法助力预防COVID-19 病毒传播给会员国的建议”。

https://apps.who.int/iris/bitstream/handle/10665/331661/WHO-2019-nCoV-Hand_Hygiene_Stations-2020.1- chi.pdf?sequence=14&isAllowed=y。

7. 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在2019冠状病毒病(COVID-19)疫情期间使用口罩的建议”。

https://apps.who.int/iris/bitstream/handle/10665/332293/WHO-2019-nCov-IPC_Masks-2020.4- chi.pdf?sequence=15&isAllowed=y。

8.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Public health surveillance for COVID-19: interim guidance.

https://www.who.int/publications/i/item/who-2019-nCoV-surveillanceguidance-2020.7。 9. 世界卫生组织。“2019冠状病毒病(COVID-19)病例和聚集性病例调查的考虑事项”。

https://apps.who.int/iris/bitstream/handle/10665/336224/WHO-2019-nCoV-cases_clusters_investigation-2020.3- chi.pdf?sequence=19&isAllowed=y。

10.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Considerations for quarantine of individuals in the context of containment for coronavirus disease (COVID-19) https://www.who.int/publications-detail/considerations-for-quarantine-of-individuals-in-the- context-of-containment-for-coronavirus-disease-(covid-19)

11. 世界卫生组织。《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下学校公共卫生措施的注意事项》。

https://apps.who.int/iris/bitstream/handle/10665/332052/WHO-2019-nCoV-Adjusting_PH_measures-Schools-2020.1- chi.pdf。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Getting your workplace ready for COVID-19 https://www.who.int/docs/default- source/coronaviruse/advice-for-workplace-clean-19-03-2020.pdf

12.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Infec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guidance for long-term care facilities in the context of COVID-19 https://apps.who.int/iris/bitstream/handle/10665/331508/WHO-2019-nCoV-IPC_long_term_care-2020.1- eng.pdf

13.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Key planning recommendations for Mass Gatherings in the context of the current COVID-19 outbreak https://www.who.int/publications/i/item/10665-33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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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在COVID-19背景下调整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的公共卫生标准

附件:在 2019 冠状病毒病( COVID-19 )的背景下调整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时的公共卫生标准

导言

为应对COVID-19大流行,全球各国采取了若干控制疫情的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随着该疾病的地方流行病学发

生变化,各国相应调整(放松或恢复)了这些措施。

本附件更新了2020年5月12日发布的附件,并概述了根据流行病学情况和卫生系统应对能力调整公共卫生和社交 措施的决策进程,阅读本文件时应结合本文件正文以及临时指导文件《2019 冠状病毒病的关键防范、准备和应对行 动》1

本附件供出台了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并正在考虑对其加以调整的地方的国家和国家以下主管机关公共卫生部门使 用。其中的指导意见仅限于公共卫生领域。世卫组织发布的其他文件涉及其他考虑事项,这些考虑事项应当纳入关于 推出或放松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包括关于民众福祉和福利的决策中。

如何使用本附件中的指导意见

本附件中的公共卫生标准分为两个领域,应对其进行评估以解决两个主要问题:

1. 流行病学情况/传播分类——疫情是否得到控制?

2. 卫生系统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与绩效——卫生系统能否发现并应对COVID-19病例,同时继续提供其他基本 卫生服务?

这些标准不具有强制性,由于缺乏数据等,可能无法对其中一些标准进行评估。各国应重点关注与本国最相关的 标准,以为决策提供证据。阈值仅作参考,随着 COVID-19的流行病学信息和各项措施的影响进一步可得,可能需要 重新审查阈值。建议至少每两周在国家以下最低业务行政部门一级对这些标准进行一次系统评估,以便为具有针对性 的地方应对行动提供实用依据。

1. 流行病学情况/传播分类

传播分类类别可用于确定每个国家/地区内和国家以下各级疫情的可控程度。在考虑修改贸易和旅行相关政策 时,一国的传播类别对其他国家也有用。

界定传播分类

此前,世卫组织界定了四种传播情景,以说明流行病的动态:无报告病例(包括零传播及无已发现和已报告病 例)、散发病例、聚集性病例以及社区传播。社区传播分类现在分为从低发病率(CT1)到极高发病率(CT4)四个 等级。因此,目前共有七个传播分类类别。

表1:传播分类类别的定义

类别名称 定义

存在以下情况的国家/领地/地区:

无(活跃)病例 在有强大的*监测系统的情况下,至少28天没有检测到新病例(最长 潜伏期的两倍)。这表明普通人群感染风险几乎为零。

输入性/散发病例 过去14天内发现的病例均为输入性病例、散发病例(如在实验室感染 或被动物感染),或均与输入性/散发病例相关。也没有明显迹象表明 本地传播会加剧。这表明普通人群感染风险极低。

聚集性病例 过去14天内发现的病例主要限于明确界定的聚集性病例,与输入性病 例无直接关联,但在时间、地点以及共同暴露方面都有关联。推测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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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在COVID-19背景下调整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的公共卫生标准

类别名称 定义

存在以下情况的国家/领地/地区:

地区有大量未查明病例。这表明,如果避免接触这些聚集性病例,广 大社区中其他人感染的风险很低。

社区传播 – 1级(CT1) 低发病率:过去14天内发现的广泛分布的本地感染病例发病率很低,

许多病例与特定聚集性病例无关;传播可能集中在某些人口分组。普 通人群感染风险很低。

社区传播 – 2级(CT2) 中等发病率:过去14天内发现的广泛分布的本地感染病例发病率中 等;传播较少集中在某些人口分组。普通人群感染风险中等。

社区传播 – 3级(CT3) 高发病率:过去14天内发现的广泛分布的本地感染病例发病率很高,

没有集中在某些人口分组。普通人群感染风险很高。

社区传播 – 4级(CT4 ) 极高发病率:过去14天内发现的广泛分布的本地感染病例发病率极 高。普通人群感染风险极高。

* 注意,在COVID-19监测不够强大的情况下,不能认为没有已查明病例即代表没有发生传播;应审查替代指标(见表

5),以评估有未发现COVID-19病例的可能性。

确定社区传播的指标

表2提出了确定社区传播的四项首要指标,这些指标是根据大流行期间应定期收集的数据制定的。当地情况不同,

每个可用指标的相关重要性也会随之变化(如每个指标的数据可靠性);还应考虑到解读每个数据时的所述限制。应尽 可能在最低业务行政一级衡量指标,为出台具有针对性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提供证据。如果要在更高的行政一级制定传 播分类,应利用更高行政一级的指标进行单独分析,而不是试图汇总较低级别的传播分类。

这些指标应当与现有其他流行病学信息共同使用,如可定期获取或通过专门研究或建模估计获取的信息,以及非流 行病学数据和其他考虑事项,为战略和业务决定提供证据。

建议采用本国使用的流行病学周定义,每两周对这些指标进行一次评估。

评估社区传播的等级

四项指标(见表2)的范围是通过审查现有数据制定的,用于指导在国家以下各级应用传播分类。这些范围仅作参 考,可能需要根据当地情况并根据当地监测系统和检测战略绩效(如敏感性、代表性)进行调整,而且应当定期重新审 查。应谨慎解读随着监测系统变化而出现的指标变化(如检测率提高或监测人口发生变化)。注意,如果出现极大规模 的聚集性病例,比如大型集会疫情,有些指标(如总发病率)可能高于社区传播期间的数值。

监测检测率有利于衡量监测覆盖范围,建议最低检测率为每周至少检测千分之一人口。检测对象不应限于特定人群

(如仅限于城市环境中接受检测方便的人群)。被评估的分类一级(如区、省)的分母数据必须可用。有些主管部门可 能选择在最易发展成重症或死亡的个人中跟踪这些指标。

在计算所有可用指标之后,如果根据每项指标计算出的级别不同,则应当进行定性审查,以确定最终传播分类。建 议如果所有指标的数据都不可用(或不可靠),应更加重视在地方背景下更可靠的指标。在许多情况下,表2所列数值 较高的指标可能比表中数值较低的指标更可靠。

在指标数值不可靠但系统很稳定的地方,可取而代之评估趋势。例如,在检测率极低可能漏掉许多病例但检测战略 不变等情况下,即可用此方法。

表3列出了能提供进一步证据帮助分类传播级别的其他指标。然而,这些指标可能在最低业务行政一级尚不可用,

因此被认为是表2所列四项首要指标下的二级指标。此外,它们可能无法直接反映SARS-CoV-2的传播或感染力,或者可 能比表2中所列的更难解释和比较。由于缺少可用数据、地方变异性高或两者兼备,没有为二级指标设置阈值。

当无指标值可用时,可将主观评估作为最终手段使用。但主观评估应持续数周,以避免受临时或传闻数据的影响。

(9)

附件:在COVID-19背景下调整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的公共卫生标准

表2:评估COVID-19社区传播级别的首要流行病学指标和拟议范围

领域 指标 说明/理由 主要限制 社区传播级别

CT 1 CT 2 CT 3 CT 4

住院率 两周内平均每 周每10万人中 新 住 院 的 COVID-19 病 例数

所 有 发 病 病 例 中 需 要 住 院 的 子 集 ; 因 此 , 这 是 发 病 率 的 间 接 指 标 。 不 可 能 受 监 测 政 策变化/差异的影响。

可 能 受 住 院 政 策 影 响 , 例 如 , 出 于 隔 离 目 的 , 即 便 是 轻 症 病 例 也 会 住 院 。 发 病 率 的 衡 量 出 现 延 迟。

<5 5 - <10 10 -

<30

30+

死亡率 两周内平均每 周每10万人中 因 COVID-19 死亡的人数

所 有 发 病 病 例 中 致 死 的 子 集 , 因 此 , 这 是 发 病 率 的 间 接 指 标 。 如 果 检 测 全 面 , 受 监 测政策的影响很小。

发 病 率 的 衡 量 出 现 延 迟 。 在 低 级 别 和 小 范 围 地 理 区 域 , 可 能 对 轻 微 波 动 很 敏 感

( 如 一 例 或 两 例 死亡)。

<1 1-<2 2-<5 5+

病例发病率 两周内平均每 周每10万人中 的新增确诊病 例

发 病 率 的 直 接 衡 量 标 准。

受 监 测 系 统 绩 效 、 检 测 政 策 和 实 验 室 能 力 影 响 极 大 。 在 低 级 别 和 小 范 围 地 理 区 域 , 可 能 对 病 例 数 的 轻 微 波 动 很 敏 感 , 尤 其 是 在 批 量 报 告 的 情 况 下。

<20 20 -

<50

50 -

<150

150+

检测 两周内哨点检

测到的平均阳 性比例

不 受 监 测 能 力 或 战 略 的 影 响 。 受 检 测 战 略 或能力影响很小。

如 果 哨 点 有 限 , 可 能 无 法 代 表 普 通 人 群 。 如 果 检 测 标 准 要 求 有 流 感 样 疾 病 的 表 现 , 可 能 会 漏 掉 轻 症 或 非 典 型 病 例。

< 2% 2% - <

5%

5% -

<20%

20%+

注意:如果有其他数据可用,可能会更新本表中的阈值。

传播趋势

除计算传播分类类别外,了解数周内指标趋势的发展方向(稳定、降低或升高)也至关重要。这有助于确定所采取 措施能否改善该地区的流行病学状况,并根据传播分类可能发生的变化为日后修改公共卫生措施制定计划,或按预期对 其进行修改。

(10)

附件:在COVID-19背景下调整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的公共卫生标准

表3:评估COVID-19社区传播的其他流行病学指标*

指标 说明/限制

重症监护室入住比例 在同期所有入住重症监护室的病例中,因COVID-19新入住重症监护室 的病例占比(或者,在所有已占用的重症监护室床位中,COVID-19患 者当前所占床位比例)。

有效再生数(Rt) 在前一个或数个流行病学周期期间的有效再生数。虽然有效再生数是 广泛使用的传播指标,但它需要熟悉多种计算方法,以及足够可靠和 及时的发病率数据2

倍增时间 累计病例总数翻倍所需天数。与有效再生数相关联。

新发病例中无关联病例占比 这一指标的定义是此前未被列为接触者的病例占比(或者,与已知聚 集性病例/传播链无关联的病例占比),是衡量社区中已知聚集性病例 以外传播的标准,受病例调查和接触者追踪能力的影响极大。

总(非哨点)检测阳性率 如果哨点有限,本指标可能有所助益。在了解非典型病例方面,本指 标优于哨点监测。受检测战略和能力的影响极大。

流感样疾病或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

(SARI)趋势

本指标不能直接表示COVID-19病例存在,但对流感样疾病或严重急性 呼吸道感染进行哨点监测也能了解一部分COVID-19病例,因此,这有

助于监测COVID-19的趋势。如果针对COVID-19的监测不太有力,这

一衡量指标可能也有益。

全因住院率趋势 本指标不能直接表示因COVID-19住院的人数,但如果COVID-19病例 在住院人数中占很大比例,则有助于明确COVID-19病例的趋势。由于 服务提供有限以及其他公共卫生措施,全因住院率可能下降。必须结 合导致住院率发生变化的其他潜在原因(如并发流感传播),对趋势 进行分析。如果针对COVID-19的监测不太有力,这些趋势可能也有 益。

全因(超额)死亡率趋势 本衡量指标不能直接表示COVID-19病例/死亡,但如果因COVID-19死亡 的人数在死亡总人数中占很大比例,这有助于明确COVID-19病例的趋 势。必须结合导致死亡率发生变化的其他潜在原因(如并发流感传 播),对趋势进行分析,并将趋势与死亡率基线数据做理想化比较,以 明确超出预期(如季节性)波动的超额死亡人数。虽然全因(超额)死 亡率趋势是广泛使用的传播指标,但它需要认真考虑死亡率估计方法中 固有的偏倚3。如果针对COVID-19的监测不太有力,这些趋势可能也有 益。

*不应将本清单视作详尽清单。

2. 卫生系统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与绩效

应对 COVID-19现有流行病学状况的能力(如传播分类),是调适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决定中的关键考虑事项。临

床护理和公共卫生服务是两大关键领域,能够反映一国适应和应对 COVID-19 病例量及更广泛疾病负担需求的能力。需 要有充足的临床护理能力,在治疗 COVID-19 住院和门诊病例的同时,确保卫生系统不会瘫痪,并能够继续按常规接诊 量接待患者,尤其是在流感季等季节性高峰期间,以及在 COVID-19传播迅速或大幅增长期间。公共卫生应对行动依赖 检测系统的能力来检测和应对 COVID-19传播变化,并重点关注病例发现、诊断检测和接触者追踪等关键活动。两大领 域(卫生服务和公共卫生)各自分为两个主要分领域,即能力(产出指标)和绩效(成果和影响指标)。

(11)

附件:在COVID-19背景下调整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的公共卫生标准

虽然本部分并不打算规定过细,但也提供了定量阈值(表 4),将应对能力和绩效分为三个类别:充分、尚可和有 限。必须注意的是,需结合当前的传播分类对能力进行评估。在发病率较高的情景中,所谓“充分”的应对能力可能会 降至“尚可”或“有限”。

评估卫生系统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与绩效的总体级别

为评估卫生系统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总体能力与绩效,主管部门应当采用与传播分类相同的办法,其中包括将可用且 可靠的指标作用重点,并根据当地情况和数据可靠性调整阈值;结合数据采集机制的变化解读指标变化;如果根据每个 指标计算出的级别不一致,则进行定性审查,以确定卫生系统的最终能力级别;在数据不可靠但分母稳定的情况下,利 用趋势而不是定量阈值;如果没有可用数据,将主观评估作为最后手段;观察指标趋势,以预估卫生系统和公共卫生服 务能力与绩效级别今后的变化。表5提供了可用于三角互证的其他指标。应每两周更新一次评估。

表4:评估COVID-19卫生系统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与绩效级别的首要流行病学指标和拟议范围

领域 指标 说明/理由 主要限制 应对能力

充分 尚可 有限 临床护理

能力

医院床位占 用比例

如 果 接 待 重 症 病 例 住 院 治 疗 的 能 力 不 足 , 发 病 率 和 死 亡 率 将 升 高 。 不 能 只 计 算 因COVID-19住 院 的 病 例 , 应 当 计 算住院总人数。

可 能 会 受 住 院 政 策 影 响

( 例 如 , 如 果 所 有 病 例 都 要 在 医 院 进 行 隔 离 ) , 并 不 意 味 医 院 床 位真正达到饱和。

<75% 75-<90% 90%+

临床护理 绩效

已解决的

(即已知结 果)住院病 例的病死率

COVID-19充 分 护 理 的总体影响指标。

受 年 龄 和 各 种 偏 倚 的 影 响大3。必须考虑到病例 发 现 或 检 测 战 略 的 任 何 变化。

呈下降 趋势

呈稳定 趋势

呈上升 趋势

公共卫生 应对能力

两周内每周 平均每1000 人中接受检 测的人数

检 测 不 充 分 , 则 难 以 适 当 隔 离 和 治 疗 病例。

并 非 所 有 实 验 室 都 能 报 告 接 受 检 测 的 个 人 ; 如 有 可 能 , 实 验 室 可 统 计 新 检 测 数 量 , 而 非 重 复 检 测 数 量 ; 另 外 , 实 验 室 可 统 计 检 测 数 量 , 但 由 于 有 重 复 检 测 , 计 数 可 能 有 误 。 如 果 实 验 室 不 报 告 病 例 所 在 地 , 可 能 会 掩 盖 检 测 差 异 ( 如 非 城 市 人 口 中 的 差 异 ) 。 如 果 使 用 快 速 诊 断 检 测 , 则 应 当 根 据 指 导 利 用 这 些 数 据 , 还 可 能需要提高阈值。

2+ 1 - < 2 <1

公共卫生 应对绩效

在查明后24 小时内接受 调查的病例 占比

本 指 标 表 示 查 明 传 播 风 险 和 暴 露 的 接 触 者 的 能 力 。 如 果 没 有 直 接 记 录 调 查 , 可 利 用 代 表 性 指 标 进 行 衡 量 , 即 计 有 接 触 者 的 病 例 占比。

可 能 难 以 及 时 获 得 数 据。

80%+ 60-<80% <60%

(12)

附件:在COVID-19背景下调整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的公共卫生标准

领域 指标 说明/理由 主要限制 应对能力

充分 尚可 有限 公共卫生

应对绩效

支持/遵循公 共卫生和社 交措施

根 据 观 察 、 媒 体 监 测 、 认 知 或 行 为 调 查 、 热 线 、 重 点 小 组 等 , 进 行 定 性 评 估 。 推 出 公 共 卫 生 和 社 交 措 施 有 效 性 的 预 示 指 标 ; 不 仅 要 确 定 当 前 状 况 , 还 要 确 定 任 何 阻 碍 或 促 进 改 善 的 因 素。

不 同 的 分 组 及 各 项 公 共 卫 生 和 社 交 措 施 之 间 可 能 相 差 悬 殊 , 难 以 客 观 评估。

高 ( 近 乎 普 遍 遵 循 大 多 数 公 共 卫 生 和 社 交 措 施)。

中 ( 适 度 遵 循 大 多 数 公 共 卫 生 和 社 交 措 施 , 或 遵 循 个 别 公 共 卫 生 和 社 交 措 施 的 程 度 不 一 致)。

低 ( 很 少 遵 循 大 多 数 公 共 卫 生 和 社 交 措施)。

不同国家的住院率通常相差悬殊,因此必须考虑基线住院率。

表5:评估COVID-19卫生系统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与绩效级别的其他流行病学指标*

指标 说明/限制

每1万人中受过培训的重症监护室 工作人员人数

这代表有充足的临床能力来应对最可能导致死亡的病例。如果数据可用,根据 临床弱势i人口数量来衡量的话,本指标的相关性可能更高。本指标难以衡量。

在衡量提供重症监护能力方面,它是必要但不充分的指标。

每1万名临床弱势者对应的重症监 护室床位数量i

如果超出重症监护能力负荷,COVID-19死亡率将达到最高。如果人员配备、设 备或用品短缺,严格清点重症监护室床位数量也无法保证护理成功。

重症监护室床位占用比例 本指标用于评估应对最可能导致死亡的病例的充足临床能力。在重症监护室床 位稀缺的国家,本指标可能不适用(在这种情况下可用被占用的医院床位+/-氧 气比例来替代);如果本指标极低,则无论其他能力指标是否充分,都应将卫 生系统总体能力分为“有限”。

配备氧气供应的被占用床位比例 氧气在COVID-19治疗中至关重要,即便在重症监护室床位不足的情况下,有提 供氧气的充足能力也有益。本指标可能难以衡量,而且在能力低下的国家可能 不适用。

COVID-19病例粗病死率 这是衡量COVID-19充足护理的总体影响指标,受年龄和其他风险因素以及各种

报告偏倚的影响严重3。趋势分析应考虑病例发现和检测战略的任何变化。建议 各国采集有关年龄的额外信息,因为这一衡量指标受人群年龄结构的影响极 大。

每10万人[或每周新增病例数]对应 的接触者追踪人员人数

这代表充分追踪接触者以阻断传播的能力。它属于投入指标,可能和接触者追 踪的实际结果关联不大。确定阈值的证据基础极小。如果追踪接触者的不是正 式指定的“接触者追踪人员”,可能难以对本指标进行准确衡量。

每日10万名旅客对应的入境点监 测官员人数

本指标衡量的是成功缓解输入风险的能力,作为反映国内实际能力的指标并不 理想;在社区广泛传播期间,相关性也最低;如果人力资源过多地转移到监测 入境旅客,用本指标来衡量可能会取得预期效果。

查明后24小时内接受访谈回忆接 触者的新增确诊病例或可能病例 的占比

本指标衡量的是列出接触者清单的及时性,这能够缩短潜在感染者的暴露时 间。衡量列出接触者清单及时性的更好标准是在48小时内发现和追踪/检疫隔离 的接触者的实际占比。

监测14天(或当地规定期限)的 新增病例接触者的占比

这表明接触者受到监测,直到成为(与特定源病例相关的)继发病例的风险消 失。在“输入性/散发”和“聚集性”传播场景中,本指标对于评估公共卫生绩 效尤其重要。如果接触者清单有误,则本指标可能随之高涨。

(13)

附件:在COVID-19背景下调整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的公共卫生标准

指标 说明/限制

检测结果为阳性(或确认为可能 病例)后24小时内隔离的确诊病 例占比

这表明对新增病例的调查和隔离足够迅速,最大限度减少了继发病例的产生。

在“输入性/散发”和“聚集性”传播情景中,本指标对于评估卫生系统绩效尤 其重要。

从出现症状到确诊病例的时间 本指标衡量的是监测系统迅速发现、检测和确诊有症状病例的能力。也可以单 独衡量单个组成部分(即从出现症状到发现的时间、从发现到检测的时间以及 检测周转时间)。

接触者清单中产生的病例占比 这表明通过充分的病例调查监测系统在多大程度上查出并了解到新增病例。如 果本指标很低,则表明普遍存在“隐性”传播链和/或病例调查质量低的情况。

* 不应将本清单视为详尽清单。

i在这里,“临床弱势”指年龄在60岁以上并/或患有心脏病、哮喘和糖尿病等合并症,导致发展成COVID-19重症的风险 增加的个人。

参考文献

1. 2019冠状病毒病的关键防范、准备和应对行动。日内瓦:世界卫生组织;

(https://apps.who.int/iris/bitstream/handle/10665/332665/WHO-COVID-19-Community_Actions-2020.4-chi.pdf) 3. Megan O’Driscoll, Carole Harry, Christl A Donnelly, Anne Cori, Ilaria Dorigatti, A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statistical

methods to estimate the reproduction number in emerging epidemics with implications for the current COVID-19 pandemic, Clinical Infectious Diseases, 2020; ciaa1599, https://doi.org/10.1093/cid/ciaa1599

4. 估计2019冠状病毒病(COVID-19)的病死率:科学简报。日内瓦:世界卫生组织;

https://apps.who.int/iris/bitstream/handle/10665/333642/WHO-2019-nCoV-Sci_Brief-Mortality-2020.1-chi.pdf。

世卫组织继续密切监测可能影响本临时指导文件的任何变化。如果任何因素发生变化,世卫组织将发布另一份更 新。否则,本临时指导文件将在发布日期2年之后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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