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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方法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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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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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2019冠状病毒病(COVID-19)背景下的国 际旅行减缓措施提供依据的风险评估工具

2019 冠状病毒病( COVID-19 )背景下对国际 旅行采取基于风险的方法的考虑因素》的附件 2020 年12月 16日

背景

本文件采用混合方法(包括定量和定性数据)进行风险评估,就如何采取减缓风险措施以便在COVID-19背景下逐 步恢复国际旅行提供了详细指导。

这一风险评估方法对于正在发生社区传播的目的地国最为有用,因为其主要关切是不让卫生系统不堪重负,而不是 消除传播。

这一工具应与世卫组织临时指导文件《2019 冠状病毒病(COVID-19)背景下对国际旅行采取基于风险的方法的考 虑因素》和《在2019冠状病毒病(COVID-19)的背景下实施和调整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时的注意事项》一并阅读(1)。

应当注意的是,这一工具须经过试点操作,这可能导致工具更新和升级。可根据用户体验加以完善。

各种假设

为开发这一风险评估工具做出了以下基本假设:

• 所有旅行者都具有与旅行者来源国其他人相同的感染风险。仅仅由于短时间过境而停留的旅行者与过境国民众 构成的风险不一样,只要出于遵守建议的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如保持身体距离、保持手部卫生、遵守呼吸礼 仪和适当佩戴口罩)与他人的互动有限或没有互动即可。

• 选择旅行的健康者一般不会比出发国的一般人群构成更大的感染风险,因为有症状个人和病例接触者可能已经 被隔离和检疫隔离,并且无法旅行。此外,可以通过出发前措施对想要旅行但已感染且有症状的旅行者进行检 测。因此,基于一般人群患病率计算提出了一种“最坏情况”情景,并提供了安全边际。

• 为进行这一风险评估,将旅行者视为一个同质群体,即,假设风险与旅行目的、国籍和其他个人因素无关。

• 假设绝大多数人在有症状时不去旅行,或者是出于个人选择,或者是由于按照原籍国的公共卫生政策他们已经 被隔离。因此,与旅行有关的SARS-CoV-2迁移的主要驱动因素是无症状和症状出现前患者旅行。为了进行风 险评估,规定潜伏期中位数为5天 (2)。这意味着新感染者可能会在症状出现前旅行了5天。由此计算旅行者的

COVID-19患病率是出发国发病率的5倍。

• 假设COVID-19发病率高于现有监测系统收集到的已查明病例,即使有强有力的监测也是如此。但是,可以假

设检测不足情况在传播状态相同(例如社区传播)的出发地和目的地大致相等;因此,无症状病例所做贡献

(估计约占所有病例 20% (3))在计算相对风险时基本上被取消。此外,由于大多数未查明病例预计不会给卫 生系统带来额外负担,因此在本评估的计算中未使用它们。如果无症状个人不受限制地旅行有可能导致在没有 病例、没有输入性/散发病例或只有少量聚集性病例的地方出现疫情,这种假设是无效的。如果这是一个潜在 问题,需要采取额外风险减缓措施。

(2)

• 如上所述,正在经历社区传播的国家几乎没有理由对来自预测病例发病率少于或等于目的地国一般人群的国家 的旅行者施行更严格的措施。然而,如果一国的卫生系统能力严重不足,而且入境旅行是造成人口数量增长的 主要因素,则可能有必要施行更严格的措施来限制旅行,或者对来自COVID-19传播较高的其他国家的旅行者 施行检疫隔离措施,以防止额外输入的 COVID-19 病例或其他卫生需求给目的地国的卫生系统带来进一步负 担。

• 入境旅行和出境旅行不会导致一国大量的净移民。但是,评估可以考虑与旅行有关的任何人口净增加,分别计 算抵达者的预测发病率(出发国发病率乘以入境旅行量)和出境旅行者的预测发病率(目的地国发病率乘以出 境旅行量)。

• 对于大多数国家,在任何特定时间抵达的旅行者仅占人口的一小部分。因此,即使来自某些国家的旅行者构成 的感染风险远远高于国内人口,但如果抵达国的发病率已经很高,则总体传播水平只会略有提高。使用准确和 最新的旅行量有助于对增加的风险进行更精确的特征记述。

混合方法风险评估

本节为会员国提供了关于如何对入境旅行进行混合方法风险评估的实用指南。应组建一支由国家主管部门及必要时 和适用时由国家以下各级代表组成的多部门和多学科小组来进行风险评估。小组成员应包括以下个人:卫生(公共卫 生、实验室、临床管理)、海关、移民、安全、财政、旅游、外交、法律顾问、风险沟通/社区参与和运输以及入境点运 营商。可以向世卫组织相关国家办事处和/或区域办事处寻求开展风险评估的支持。

下文图1阐释了可用于实现以下目的的算法:

1. 确定原籍国和出发国报告的 14天每十万人的 COVID-19发病率(4)。为了提高效率,首先要评估那些恢复旅行 具有战略重要意义的国家。与其他关键指标(如果有)一起评估(例如死亡率 1、检测结果阳性率、检测率和 检测策略)。考虑到对报告的发病率做任何必要的更正(见下文“局限性”一节和附件 1)。分析两个国家的 发病率趋势,以估算在旅行措施可以修改之前这两个地点的发病率可能是多少2

2. 乘以5/14(5天的潜伏期中位数3除以两周),以确定旅行者的患病率并确定两个国家的旅行者人均净风险。

3. 比较两个国家14天每十万人的病例发病率和旅行者人均净风险。

4. 计算来自出发国的所有线路(陆、海、空)的总旅行量。

5. 旅行者人均净风险乘以旅行量,以确定COVID-19病例的额外负担。

6. 对所有相关的出发国重复步骤1-5,并估算COVID-19的总潜在额外负担。

7. 确定贵国是否有充足的能力检测并对付COVID-19病例的潜在额外负担,同时继续提供其他基本卫生服务。

• 关于在COVID-19背景下构成“充足”能力的要素的建议指标和阈值包括:

- 病床占用率<75%

- 已出院(即结果已知)住院病例的病例病死率呈下降趋势 - 两周内每星期每千人中平均接受检测的达2人以上 - 在查明后24小时内接受调查的病例超过80%

- 遵守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程度很高(几近普遍)。

• 世卫组织指导文件《在2019冠状病毒病(COVID-19)的背景下实施和调整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的注 意事项》(1)中列入了指导这一决定的这些具体指标及其他建议指标的详细信息。

1 虽然每周报告的COVID-19死亡数受监测能力的影响较小,并且可广泛获得,但该指标比发病率滞后2-3周,因此认为它不能被用作

风险评估的主要指标;但是,它可以用作纠正系数,以便估算发病病例报告不足情况。

2如果出发国的数据无法获得或具有不确定性,则各国不妨根据本文件第3节所述考虑因素考虑采取与旅行有关的补充措施。

3潜伏期中位数为5天,用以估算患病率;这不应与用于确定干预期限的14天最长潜伏期相混淆。

(3)

8. 根据贵国可接受的加重负担、该负担潜在的增加量以及允许来自每个国家的旅行的好处,对当前风险评估期间 贵国允许国际旅行的国家进行最后评估。

应当注意的是,由此产生的与旅行者相关的加重负担是以每14天发病率百分比增长来衡量的,必须对允许国际旅行 的期限做加权处理。

局限性

对风险评估采用这种混合方法存在着局限性,在整个工作过程中应予以承认和考虑。建议将报告的 14 天每十万人 病例发病率作为主要的流行病学指标,因为该发病率在全世界所有国家广泛一致地采用 4。但是,解释时应当慎重,尤 其是考虑到检测策略的差异。例如,在某些国家,由于资源有限,仅对重症病例进行检测。

如有其他关键指标也可以使用,这种指标有益于制定国际旅行以外的决定。世卫组织鼓励会员国报告死亡率 5、检 测结果阳性率、检测率和检测策略。某些国家为了进行计算可能需要“纠正”报告的发病率。关于这些补充指标的更多 信息,见世卫组织指导文件《在 2019 冠状病毒病(COVID-19)的背景下实施和调整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的注意事项》

(1)。此外,病例数的轻微波动可能会对较小国家的发病率产生较大影响 6。应当使用补充的定性和态势信息(包括采用 和遵守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的信息),以补充图1所示算法并完成风险评估。

这种算法假设出发国正传播的病毒类型是普遍传播的 SARS-CoV-2变体之一。出现任何经确认的流行病学或临床特 征变化(例如传播能力或毒性更高)的病毒变体,都需要进行专门的风险评估。

评估出发国与目的地国之间的总旅行量

国家之间的总旅行量是各个线路(陆、海、空)的旅行量之和。可以与入境点运营商和/或移民主管部门协调获取 旅行量。

必须注意的是,旅行措施的变化(例如,取消抵达后检疫隔离要求)将对旅行量产生快速影响。因此,必须不断重 新评估旅行量。

4 由于以下几种原因,不建议使用传播分类:它是一种主观评估,难以进行定量比较;它主要用于内部风险评估,在制定旅行政策时

使用这种分类法可能会给传播的自我评估带来不当的政治影响;目前没有任何机制各国可借以弄清其他国家“社区传播”的子类别

(即CT1-4),因此大多数国家会发现自己属于同一大类“社区传播”,无法对风险进行比较。

5 虽然每周报告的COVID-19死亡数受监测能力的影响较小,并且可广泛获得,但该指标比发病率滞后2-3周,因此认为它不能被用作

风险评估的主要指标;但是,它可以用作纠正系数,以便估算发病病例报告不足情况。

6对于约30万人以下的人口,发病率波动可能导致发病率用于评估传播风险不可靠。在较大的目的地国,来自人口稀少国家或出发地 区的抵达人数不太可能对正在发生的局部社区传播产生重大影响;因此,通常没有必要对来自这种地方的抵达者施行限制。有大量旅 行者来自这种发病率数据不可靠的国家或地区的小国应尝试综合使用上述其他信息来评估风险。

(4)

图1:在COVID-19背景下为逐步恢复国际入境旅行采取基于风险的方法的算法

情景1:在本情景中,出发国(或者多个受评估国家之和)的预测病例发病率低于或等于贵国的病例发病率。

• 对于入境旅行,由出发国输入的病例对贵国流行病学情况的影响相对较低。

• 仅建议采取与旅行有关的基本风险减缓措施。

• 如果贵国没有(活跃)病例、没有输入性/散发病例,或者只有少量聚集性病例,并且风险承受水平较低,

则可能需要根据风险减缓措施一节概述的考虑因素来权衡恢复旅行是否需要补充措施。

出发国的预测14天(经纠正)发病率是否高于贵国的预测14天(经纠正)发病率12?如有其他关键指标(例如死 亡率、检测结果阳性率、检测率和检测策略)一起用以评估。

否 是

见下文

情景1 估算所有线路(陆、海、空)的旅行量

相对发病率乘以总旅行量,估算出COVID-19 可能加重的负担(见下文的计算范例)

贵国是否具有充足的能力检测并对付COVID-19 病例的潜在额外负担,同时继续提供

其他基本卫生服务?

是 否

见下文 情景2

见下文 情景3 对其他

有关国家 重复这些

步骤

(5)

情景 2:在本情景中,出发国(或者多个受评估国家之和)的预测病例发病率高于贵国,并且贵国有充足的能力来对付 加重的负担。

• 对于入境旅行,由出发国输入的病例对贵国流行病学情况的影响相对较大,具体取决于旅行量。但是,贵 国有充足的能力来对付加重的负担。

• 除与旅行有关的基本风险减缓措施外,贵国可按照本文件风险减缓一节中概述的考虑因素,采取补充措 施,以减少病例输入的影响。根据贵国的公共卫生和卫生系统应对能力,以及贵国的风险承受水平,这些 补充措施可能不太严格。

情景 3:在本情景中,出发国(或者多个受评估国家之和)的病例发病率高于贵国,并且贵国没有充足的能力来对付加 重的负担。

• 对于入境旅行,由出发国输入的病例对贵国的流行病学情况的影响可能相对较高,具体取决于旅行量。

• 此外,贵国没有充足的能力来对付额外负担。

• 按照本文件风险减缓一节概述的考虑因素,建议贵国采取与旅行相关的基本和补充风险减缓措施,以减轻 病例输入的影响。

• 只要增加的总负担不超过现有的能力,就可以考虑允许来自选定被评估国家的国际旅行(见下文的计算范 例)。

这些情景在不断变化;国家主管部门应不断审查并更新其风险评估。采取风险减缓措施也高度取决于国家的风险承 受水平。

用于混合方法评估中定量部分的计算范例

说明:计算时采用四舍五入是为了避免凸显精确性,因为这一算法涉及种种假设和简化无法做到精确。这些计算基

于可从covid19.who.int得到的报告的发病率。实例4和5提供了两种“纠正”发病率的简单方法。一种替代方法是在计

算时使用了模型化发病率的若干公开提供的工具(5);但是,应当注意的是,某些国家并没有估计数或者估计数的可信度 较低。如果使用后一种方法,在整个计算过程中必须使用模型化发病率(例如,针对两个国家),以免最终算出的负担 增加百分比发生扭曲。

实例1——A国

在本实例中,出发国A的发病率低于贵国。评估发现这两个国家都实行严格监测。两国的发病率稳定达数周。

贵国

每14天的病例数:20 000例 人口:4 500 000人

每十万人的发病率 = 20 000/4 500 000 = 444

离开贵国的单个旅客是症状出现前病例的概率 = 444/100 000 x 5/14 = 0.16%

出发国A

每14天的病例数:40 000例 人口:18 000 000人

每十万人的发病率 = 40 000/18 000 000 = 222

抵达贵国的单个旅客是症状出现前病例的概率 = 222/100 000 x 5/14 = 0.08%

相对发病率(A国∶贵国)= 222/444 = 0.5

旅行者人均净风险(由A国抵达所致风险−出发所致风险) = 0.08%-0.16% = -0.08%

评估:无需进一步计算,因为允许从A国旅行不会增加贵国的COVID-19发病率。

(6)

实例2——B国

在本实例中,贵国和出发国 B的发病率差别很大,但旅行量较低。评估发现这两个国家都实行严格监测。两国的发 病率稳定达数周。

贵国(计算方式与实例1相同)

每14天的病例数:20 000例 人口:4 500 000人

每十万人的发病率 = 20 000/4 500 000 = 444

离开贵国的单个旅客是症状出现前病例的概率 = 444/100 000 x 5/14 = 0.16%

出发国B

每14天的病例数:770 000例 人口:70 000 000人

每十万人的发病率 = 770 000/70 000 000 = 1 100

抵达贵国的单个旅客是症状出现前病例的概率 = 1100/100 000 x 5/14 = 0.39%

相对发病率(B国:贵国)= 1100/444 = 2.5

旅行者人均净风险(由B国抵达所致风险 − 出发所致风险)= 0.39%-0.16% = 0.23%

B国和贵国之间每两周的旅行者数量:5000人

B国抵达贵国的症状出现前旅行者的净人数 = 5000 x 0.23% = 12人 贵国中与来自B国的旅行者相关的两周发病率的净增加 = 12/20 000 = 0.06%

实例3——C

在本实例中,贵国和出发国C的发病率相差不大,但旅行量较大。评估发现这两个国家都实行严格监测。两国的发 病率稳定达数周。

贵国(计算方式与实例1相同)

每14天的病例数:20 000例 人口:4 500 000人

每十万人的发病率 = 20 000/4 500 000 = 444

离开贵国的单个旅客是症状出现前病例的概率= 444/100 000 x 5/14 = 0.16%

出发国C

每14天的病例数:63 600例 人口:12 000 000人

每十万人的发病率= 63 600/12 000 000 = 530

抵达贵国的单个旅客是症状出现前病例的概率 = 530/100 000 x 5/14 = 0.19%

(7)

相对发病率(C国:贵国) = 530/444 = 1.2

旅行者人均净风险(由C国抵达所致风险−出发所致风险) = 0.19%-0.16% = 0.03%

C国和贵国之间每两周的旅行者流量:100 000人

C国抵达贵国的症状出现前旅行者净人数 = 100 000 x 0.03% = 30人 贵国中与来自C国的旅行者相关的两周发病率的净增加 = 30/20 000 = 0.15%

评估:与B国相比,尽管C国的发病率仅高一点,但C国的旅行量高导致更大的净负担增加。

实例4——D

在本实例中,出发国D的发病率在增长,所以有必要进行预测。根据你所处环境,对旅行措施进行修改大概需要两 周的时间。

贵国(计算方式与实例1相同)

每14天的病例数:20 000例 人口:4 500 000人

每十万人的发病率 = 20 000/4 500 000 = 444

离开贵国的单个旅客是症状出现前病例的概率 = 444/100 000 x 5/14 = 0.16%

出发国D

每14天的现存病例:30 000人

过去4周每两周的平均变化:每14天增长10%

两周内预测的每14天病例数:33 000例 人口:5 000 000人

每十万人的发病率 = 33 000/5 000 000= 660

抵达贵国的单个旅客是症状出现前病例的概率 = 660/100 000 x 5/14 = 0.24%

相对发病率(D国∶贵国)= 660/444 = 1.5

旅行者人均净风险(由D国抵达所致风险−出发所致风险)= 0.24%-0.16% = 0.08%

D国和贵国之间每周的两周旅行者数量:20 000人

D国抵达贵国的症状出现前旅行者净人数 = 20 000 x 0.08% = 16人 贵国中与来自D国的旅行者相关的两周发病率的净增加 = 16/20 000 = 0.08%

实例5——E

在本实例中,出发国 E的检测率很低,因此报告的发病率不能反映实际的流行病学情况。于是,使用了发病率纠正 系数。发病率保持稳定,因此不需要预测。

贵国(计算方式与实例1相同)

每14天报告的病例数:20 000例

(8)

人口:4 500 000人

报告的每十万人发病率= 20 000/4 500 000 = 444

离开贵国的单个旅客是症状出现前病例的概率= 444/100 000 x 5/14 = 0.16%

每两周进行的检测数:135 000次 出发国E

报告的每14天病例数:10 000例 人口:9 000 000人

报告的每十万人发病率 = 10 000/9 000 000 = 111 每两周进行的检测数:35 000人次

假设纠正策略相似的发病率纠正系数)=(E国人口/贵国人口)x(贵国检测/E国检测)=(9 000 000/4 500 000)x

(135 000/35 000)= 7.7

纠正后发病率:111 x 7.7 = 855

到达贵国的单个旅客是症状出现前病例的概率 = 855/100 000 x 5/14 = 0.3%

相对发病率(E国∶贵国)= 855/444 = 1.9

旅行者人均净风险(由E国抵达所致风险 – 出发所致风险)= 0.3%-0.16% = 0.14%

E国和贵国之间每两周的旅行者数量:50 000

E国抵达贵国的症状出现前旅行者净人数 = 50 000 x 0.14% = 70人

贵国中与来自E国的旅行者相关的两周发病率的净增加 = 70/20 000 = 0.35%

实例6——F

在本实例中,出发国F的检测率不详,报告的发病率被视为不可靠,因此,将报告的COVID-19死亡数用作发病率 纠正系数。发病率保持稳定,因此不需要预测。

贵国(计算方式与实例1相同)

报告的每14天病例数:20 000例 人口:4 500 000人

报告的每十万人发病率 = 20 000/4 500 000 = 444

离开贵国的单个旅客是症状出现前病例的概率 = 444/100 000 x 5/14 = 0.16%

每十万人的两周死亡数:10人 出发国F

报告的每14天病例数:7000例 人口:4 500 000人

报告的每十万人发病率 = 7 000/4 500 000 = 156

(9)

每两周的每十万人死亡数:20人

发病率纠正系数(假设这两个国家真正的病例病死率相当):

(贵国的发病率/贵国的死亡数)/(F国的发病率/F国的死亡数)= (444/10)/(156/20) = 5.7 纠正后发病率:156 x 5.7 = 889

抵达贵国的单个旅客是症状出现前病例的概率 = 889/100 000 x 5/14 = 0.32%

相对发病率(F国∶贵国)= 889/444 = 2.0

旅行者人均净风险(由F国抵达所致风险−出发所致风险)= 0.32%-0.16% = 0.16%

F国和贵国之间每周的两周旅行者数量:50 000人

F国抵达贵国的症状出现前旅行者净人数=50 000 x 0.16% = 80人 贵国中与来自F国的旅行者相关的两周发病率的净增加=80/20 000=0.4%

决策过程实例

本实例计算了每周来自出发国B、C、D、EF的额外发病率总估算数,并就允许哪些国家无限制旅行作出决定。

与来自 B 国+C 国+D 国+E 国+F 国的无限制旅行的旅行者相关的每两周发病率的净增加= 0.06%+0.15%+0.08%+

0.35%+0.4%=~1.04%(每14天的病例总增长)。假设任何一个范例国家的发病率没有进一步变化,或者贵国的发病率因

其他原因发生了变化,那么,12周(六个两周的期限)后病例数的百分比总增加将接近1.04 x 6 = ~ 6.4%。

根据上文的计算,预计 E国对发病率上升贡献份额最大,B国贡献份额最小。应当权衡每个国家对发病率上升所做 贡献与允许由该国无限制旅行的好处。还必须考虑到卫生系统可以承受的发病率总增长。

例如,如果确定卫生系统可以承受 12 周内发病率增长 25%,则可以允许所有范例出发国无限制旅行。如果只能承 受发病率增长5%,必须对每个国家以及选定国家组合进行评估,评估允许无限制旅行的负担与好处。

(10)

参考文献

1. 《在 2019 冠状病毒病(COVID-19)的背景下实施和调整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时的注意事项》:临时指导文 件。日内瓦:世界卫生组织;2020年(https://apps.who.int/iris/bitstream/handle/10665/336374/WHO-2019-nCoV- Adjusting_PH_measures-2020.2-chi.pdf,2020年11月10日访问)。

2. 《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SARS-CoV-2)的传播:对感染预防措施的影响:科学简报》。日内 瓦 :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2020 年 (https://apps.who.int/iris/bitstream/handle/10665/333114/WHO-2019-nCoV-Sci_

Brief-Transmission_modes-2020.3-chi.pdf,2020年11月3日访问)。

3. He X, Lau EHY, Wu P, Deng X, Wang J, Hao X, et al. Temporal dynamics in viral shedding and transmissibility of COVID-19. Nat Med. 2020;26(5):672-5

4.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Coronavirus Disease (COVID-19) Dashboard (https://covid19.who.int, accessed 10 November 2020).

5. Institute for Health Metrics and Evaluation (IHME). COVID-19 Projections (https://covid19.healthdata.org/projections, accessed 1 November 2020).

鸣谢

以下人员为编写本文件提供了咨询意见:

传染病危害战略和技术咨询小组成员:Juliet Bedford、Delia Enria、Johan Giesecke、David Heymann、Chikwe Ihekweazu、Gary Kobinger、Clifford Lane、Ziad Memish、Myoung-don Oh、Amadou Alpha Sall、Anne Schuchat、 Kumnuan Ungchusak和Lothar Wieler。

负责制定COVID-19背景下基于风险的国际旅行恢复方法的特设技术咨询小组成员:Christos Hadjichristodoulou、

Alexandra Phelan、Lisa Rotz、Patricia Schlagenhauf、Kerri Watkins和Min Zhang。

世界卫生组织工作人员:Jennifer Addo、Maya Allan、Brett Archer、Sara Barragan Montes、Jessica Barry、David Bennitz、Richard John Brennan、Finlay Campbell、Ute Enderlein、Melinda Frost、Thomas Grein、Masaya Kato、Mika Kawano、Maria van Kerkhove、Franciscus Konings、Abdi Rahman Mahamud、Nsenga Ngoy、Nam Phuong Nguyen、Dorit Nitzan、Babatunde Olowokure、Boris Pavlin、Ihor Perehinets、Olivier le Polain、Dalia Samhouri、Tanja Schmidt、Mary Stephen、Jos Vandelaer、Katelijn Vandemaele、Ninglan Wang、Roland Kimbi Wango和Zabulon Yoti。

泛美卫生组织/世界卫生组织美洲区域办事处工作人员:Roberta Andraghetti、Lionel Gresh、Jairo Andres Mendez Rico 和Ciro Ugarte Casafranca。

世卫组织会继续密切监测相关情况,以了解可能影响本临时指导文件的任何变化。如有要素发生变化,世卫组织将 再发布一份更新版。否则,本临时指导文件将在自发布之日起2年后失效。

© 世界卫生组织2021年。保留部分版权。本作品可在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3.0 政府间组织(CC-BY-NC-SA 3.0 IGO)许可协议下使用。

WHO reference number: WHO/2019-nCoV/Risk-based_international_travel/Assessment_tool/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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