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GANISATION MONDIALE DE LA SAN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它 OJ . » A40/B/Conf.Paper No3
1 9 8 7
年5
月9
日 世 界 卫 生 组 织第四十届世界卫生大会 议 程 项 目
3 1
制订人体器官移植的全球法律文件
(
由 伊 拉 克.
约 旦 、 科 威 特 、 黎 巴 嫩 、 阿 曼 、 卡 塔 尔 和 苏 丹 代 表 团 提 出 的 决议草案)第四十届世界卫生大会,
对许多会员国在人体器官移植方面取得的科学成就表示满意;
关切到活人之间买卖人体器官; ,
认为这种买卖与人的最基本价值不一致,并违反《人权宣言》和《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的精
对某些会员国管理人体器官移植釆取的措施表示满意,并对它们决定制订统一的器官移植法律 文件表示满意;
要求总干事:
(1)研究此项工作,并为管理人体器官移植制订一项符合《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的合适法律文
件;⑵向第四十一届世界卫生大会报告这方面采取的行动。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A4o/B/Conf.Paer No3 Rev.l
ORGANISATION MONDIALE DE LA SANTE 1 9 3 7 年 5 @ ! ! 日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第 四 十 届 世 界 卫 生 大 会 • 弋 :
议 程 项 目
3 1
、々:;上::,
制订人体器官移植工作方针
(
由 工 作 小 组 提 出 的 决 议 草 案 )第四十届世界卫生大会,
认识到许多会员国在人体器官移植方面取得的科学成就;
关切到活人之间牟利性买卖人体器官;
认 为 这 种 买 卖 与 人 的 最 基 本 价 值 不 一 致 , 并 违 反 《 人 权 宣 言 》 和 《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组 织 法 》 的 精
神;
赞 赏 某 些 会 员 国 管 理 人 体 器 官 移 植 采 取 的 措 施 , 并 赞 赏 它 们 决 定 制 订 统 一 的 器 官 移 植 法 律 文 件;
要求总干事:
( 1 )
在 其 它 有 关 组 织 协 作 下 , 研 究 有 关 制 订 人 体 器 官 移 植 的 合 适 工 作 方 针 的 可 能 性 ;、 褒
Y
⑵ 向 世 界 卫 生 大 会 报 告 这 方 面 采 取 的 行 动 。